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19章:巍巍昆仑

    距离陆蝉儿的婚事还有不到二十天。

    这段时间,于凤至和陆蝉儿都忙着婚礼筹备。

    陆霄这个做哥哥的,按理来说自然应该回去帮衬。

    不过,他要给叶红袖压制寒毒。

    还有抽时间陪穆青柠和霍平安两个丫头,实在难以顾及。

    连中间于凤至打电话让他带叶红袖回家吃饭,都被他推脱。

    这几天,叶红袖体内的寒毒不断浓郁。

    隐隐中,已经有失控的迹象。

    叶红袖每天大半时间都处在昏迷之中,偶尔清醒一阵,便会痛的一身冷汗。

    陆霄是看在眼里,疼在心底、却又毫无办法。

    脾气也越发焦躁。

    这两个星期。

    他给九霄军总部下了足足十八次最高元帅令。

    言语措辞一次比一次激烈。

    目的只有一个,命令九霄军总部不惜一切代价,在世界范围内搜寻纯阳之物。

    天可怜见。

    一番苦寻之后,终于传回消息——

    驻扎在陇西的影卫回报、在帝国西极昆仑山沿线,收集到当地牧民口耳相传百年之久的传说。

    昆仑山下,有古城楼兰。

    此城早就被掩埋在黄沙之下。

    因为神秘原因,每五百年现世一次。

    其中埋着无数价值连城的珍藏。

    除此之外,还有一株应天地造化而生的纯阳之物——火莲。

    其三百年开花、三百年结果、又三百年方能成熟。

    历经近千年浓缩,火莲果中,自然蕴含天地至阳之力。

    正好做陆霄急需的药引。

    距离楼兰古城下一次现世还有五天。

    陆霄收到影卫传来的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不信。

    说楼兰盛产古诗他是信的。

    毕竟有诗为证: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官军西出过楼兰,营幕旁临月窟寒;

    卢绾须征日,楼兰要斩时。

    ……

    这么多诗词做证据,不由陆霄不信。

    可要说楼兰一个灭国快两千年的古城,有这种应气运而生的灵物,他是真觉得扯淡。

    传言这东西。

    基本每个地方都有。

    东北过桥仙、中原神农架、湘西赶尸人……

    每个故事都传的栩栩如生。

    却从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的真实性。

    而叶红袖的身体,随时可能崩溃。

    根本不能再浪费任何时间去求证。

    只能提前求证真伪。

    陆霄下令,驻扎在昆仑山附近的影卫倾巢而出。

    查阅典籍、实地勘察、最后由九霄军总部那群高级作战参谋进行分析研究。

    最终得出结论——那个有关楼兰的传说,真实性超过八成。

    眼见叶红袖一天天衰弱,陆霄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只好下定决心去赌一把。

    事情发展至此,毕竟没有第二个选择。

    简单安排一下蜀郡事物,陆霄便带上叶红袖,乘机离开蜀郡,前往昆仑山附近。

    ……

    华夏上下五千年、尽起西极昆仑山。

    帝国建朝数百年,设立安西都护府也有两百年之久。

    两百多年的历史,西域与中土已经逐渐融合。

    但安西地处高原,人烟稀少,有许多人烟罕至的地方,仍旧保留着千年前的风景。

    瀚海千里,一望无垠。

    有雄奇青年牵着两匹骏马行走胡其中。

    其中一匹马上坐了一个红衣女子。

    正是赶来西域的陆霄和叶红袖两人。

    两人从北疆机场离开后,便一路朝昆仑山赶来。

    进入昆仑山脉不久,山路阻隔,车辆无法同行。

    陆霄便从当地牧民处买了两匹驽马,带着叶红袖赶赴昆仑深处。

    在平原走了整整一天、昆仑山的躯干宛然在目,横贯东西,苍苍莽莽,如雪浴飞龙,夭矫惊腾。

    山顶冰川消融,纵横蜿蜒,在原野上聚成大小海子,波光蔚然,水气弥漫,迎日一照,流光泛彩,瑰丽无匹。

    陆霄看得襟怀疏朗,回身看向马背上的叶红袖,浅笑道:

    “没想到在这化外之地,竟有这般气象、我们中土山水虽多,但与之相较,都不免太过拘谨!”

    叶红袖也笑着点头:

    “先生说的不错,这西域风情,虽不如我们中原俊秀,但强在大气磅礴,等四境安稳之后,要是能在这里生活,倒也不枉此生。”

    陆霄下意识的同意:

    “若真有一天帝国山河安稳,我们来这里放牧牛羊,的确是个上佳之选。”

    叶红袖匆忙摇头:

    “先生又拿红袖开玩笑了,若是让先生来此,那穆小姐怎么办……先生舍得让她来此地受罪么?”

    “我……”

    陆霄哑然无语、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很确定,对于红袖口中的穆青柠,绝不止是喜欢。

    可对红袖……

    他却不敢确定。

    以前,他一直以为叶红袖就是他的亲人……是他生命中的一个组成。

    可自她受伤之后的这些日子……他已然察觉……

    自己对她的感情……或许不单单是当成亲人那么纯粹。

    有个姓张的作家说、一个男人一生中至少会遇到两个女人。

    一朵是白玫瑰,一朵是红玫瑰。

    两朵都很重要、根本就难以抉择。

    这种问题,基本就跟有人问你,要是你妈和你媳妇同时跳河,两人必死一个,你选择救那个一样无解。

    陆霄摇了摇头、只能保持沉默。

    便在这时,西方天空,隐有闷雷之声传来。

    陆霄循声眺望,只见烟尘滚滚,凝成长长一道灰线,由细变粗,翻滚逼来。

    叶红袖吃了一惊:“先生……这安西也有战事么?”

    陆霄摇了摇头。

    伸手指着远处,淡声道:

    “应该是牧民在驯马。”

    叶红袖这才看清。

    那道灰线正是无数野马,鬃毛飞扬,奋蹄狂奔。

    马群后一箭之地,数百牧人奋力甩着套索,声嘶力竭,呼喝不已。

    马群以一匹周身赤火红的野马为首。

    那马儿骨骼粗大,体态较寻常野马高出一头不止。

    赤吗迎风长嘶一声,悠长声音传遍整个马群。

    马群闻声,猛地调转方向。

    竟是朝梁萧这方涌来。

    见状,追赶在马群后的牧民大声呼喝。

    声调古怪,不是汉人语言。

    不过意思倒是不难猜到,应该是让陆霄两人赶快躲避。

    否则一旦卷入马群之中,便会被马蹄踏成肉泥。

    陆霄看着疾驰而来的众人,淡然一笑。

    下一秒,竟是笔直朝马群之中飞速掠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