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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新科状元

    “大人,学生交卷.”

    原本考试的时间是两个时辰2,可是还不到半个小时,一名考生已经潇洒自如,大摇大摆的走上去交卷.

    大宋朝的题目范围无非经史子集,,,,,,,,,,说白了就是写文章,曹丕有言,文章乃经国大业,而在天朝古代,事实的确如此.

    文章写得好,就是牛逼的代名词.

    看着走上台去的考生,众人纷纷抬起头来,无不大惊.

    心中也开始慌了,只觉得这个考生的速度也太匪夷所思了!要知道,才过了一半的时间,多少人还在:审题,都没能动笔呢!没想到居然有人已经答完了.

    人才啊!而更令那些纨绔子弟十分不爽的是,第一个答完题的人,正是那个貌不惊人的穷酸儒.

    这人究竟是谁“这位考生,你确定你已经答完了么,要不要再仔细审阅,你可知这试卷一交,代表了什么”

    主持监考的礼部侍郎郑重的看着那考生道.

    “不用了大人!”

    那考生将卷起的试卷放在礼部侍郎面前,便得意洋洋的出了考场.

    礼部侍郎略微的摇了摇头,看着学生并非官宦子弟,却这等含糊其事,心中不禁感到惋惜.

    只是,他作为监考,无权阅卷,也只好将试卷放好.

    两个时辰2将尽,考生此刻也陆陆续续的交卷了,只是每个考生的神色都千差万别,或胸有成竹,或垂头丧气,或面若止水,或唉声叹气.

    考试时间一到,还有尚未答完的考生如丧考姆一般,直接就当场哭了起来.

    然而,考试就是这么残酷,没有任何重来的机会.

    所谓十年寒窗,旨在今日,是成龙成凤,还是成蛇成鸡,都在这短短两个时辰2中定格.

    为了防止作弊,这试卷还需由礼部重新誊抄一份,这几百名考生,单是誊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包拯和庞太师正式阅卷的时候已然是第三天的事情了.

    其中阅卷的还有一人,那就是礼部侍郎金宠.

    “这些都是什么狗屁文章”

    试卷审阅到一半,并未发现可圈可点的锦绣文章,庞太师也是没来由的气,其实倒不是真的气没有人才,而是包拯一同主考,他丝毫没捞到好处.

    往常的话,他知道题目,事先就将考题卖了,自然不用劳心劳力审阅,一切都按部就班,顺理成章的将“好文章”

    交给皇上钦点即刻.

    而今年,就算花都少心思也是徒劳.

    “哎,人老了,才一会儿功夫就累得不行.”

    庞太师阴阳怪气的抱怨道.

    包拯却依旧仔细审阅,将庞太师的话当屁一样的放掉.

    “哎哟,好文章!好文章!”

    就在这时,礼部侍郎金宠忽然兴奋起来,“太师您看,这文章当真是绝了.”

    “给包拯吧,他才是主考,老夫乏了师眯着眼睛,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金宠无奈,口称“是”

    ,卷递给包拯.

    包拯想看了题目:《刑赏至论》.

    “唐太宗有云:‘水可载,亦可覆舟’.

    民为重,君为轻,社稷次之水不深,不足纳江河”

    包拯看罢,脸上也是一喜,所谓文章,无非论时政,谈社稷,逼格够高就行,而文章治天下的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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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在包拯看,《刑赏至论》无疑是逼格最高的一篇了.

    “看来金科状元非此子莫属!”

    文章的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大家风范,包拯读了也觉得很是舒心,只不过糊名法就是为了防止作弊,包拯自然也不知道这考生是谁先将试卷单独放在一旁,金宠和包拯继续审阅.

    无论如何,也得选出状元,榜眼,探花来,大宋重文轻武,可以说是文人的天堂,才子自然不会少.

    很快,经过包拯和金宠的精挑细选,三分3最好的文章挑选完毕,是为三甲其余尚可一读的文章依次按:名次,,标定,是为进士,金榜题名未能标定的,金榜无名,是为名落孙山.

    阅卷完毕,庞太师,包拯和金宠一同进殿觐见.

    “皇上,这三甲文章选定,试卷在此,恭请请皇上御览.”

    金宠捧着试卷道.

    高座龙椅上的赵祯也松了一口气,道:“三位爱卿辛苦了,朕身体有些不适,待会再审阅,钦点三甲乃国之大事,明日朝堂之上再议.”

    为什么三甲要让皇上钦点,而非以往让主考官来选这就是帝王之术了,点中的人是为天子门生,感恩戴德,为天子效命,而不是将主考官视为恩人,形成党派,反而让皇上落了个空.

    因此,无论再累,皇上对科考都相当重视,尤其是三甲文章.

    陈琳将试卷放案牍上,庞太师,包拯和金宠告退.

    包拯批阅了一上午的卷子,说不累有点假.

    回府衙,柳金蝉早已烧了水,伺候包拯沐浴,美美地睡了午觉.

    一日无话,第二天,金殿升堂,百官上朝,文武百官以王延龄,庞太师为首,分列两旁,三呼毕.

    赵祯比往常显得要高兴一些,嘴角挂着笑容,道:“太师,包卿和金卿不负朕望,替朕选了这么好的状元郎,朕自有封赏.”

    “皇上,但不是状元郎是谁”

    司马光出列问道.

    赵祯笑道:“状元郎姓陈,名世美,朕早已迫不及待的想见他了.”

    百官听了陈世美的名字,均表示不知,想是寒门子弟.

    而包拯的眼睛却是一亮,脑袋想是被闷棍狠狠地打了一棍.

    陈陈世美状元郎居然是陈世美!你大爷的,确定没开玩笑陈世美的名声当真是烂大街了,包拯怎么可能不知道啊,而且还是自己亲自批阅的卷子.

    “宣新科状元陈世美觐见!”

    “宣新科状元陈世美觐见!”

    “宣新科状元陈世美觐见!”

    一浪一浪的宣召之声,从金殿之上一直往外面传出去,犹如噩梦一般在包拯的脑海里萦绕,这个薄情寡义的过街老鼠居然上演了.

    如果不是包拯主考,包拯或许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剧情重演,将陈世美问斩,可陈世美能当状元,多多少少也有包拯的一点功劳.

    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不是包拯主考,陈世美一个寒门之子,别说是中状元,就算能上金榜也是祖坟冒青烟了.

    然而一切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发生,可以说让包拯没有一点准备心理,.

    如果一切真如戏剧般上演,那包拯岂不是就成了杀韩信的萧何.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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