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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外传合集

    李柏乡

    “柏乡,好好活下去……”

    耳边剩余的残响已经快听不到了,男人茫然地抬起头,看着面前的一滩沙土。又轻又薄,均匀的洒在地上。没有感情的沙土,不会说话的沙土,这就是她存在过的证明吗?

    已经不知道在这里跪了多久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再站起来,心中好像失去了什么一般,他已经是一具空壳了。一个黑色的方框眼镜摔在一边,镜片已经碎裂。

    褐色的干枯血液布满了男人的身体,他可以感受到自己体内的生命之火在不断熄灭。在身体上布满的刀伤不计其数,但是凭借强悍的改造人身体,才能够一直撑到现在吧。他早已没有活下去的希望,自然觉得死了也无妨,那么去陪她吧。利刃进出身体也没有了感觉,只是感觉到自己的负担在不断减轻,或许这样的话自己就能到达彼岸吧,有她在的彼岸。

    捅进身体的刀子被什么人阻拦了吗,谁在拯救我吗,算了这也不重要了。男人反正不打算离开这个地方,无论是谁来,他只是静静地跪在那堆沙尘前面。就这样,直到世界尽头吧。

    身体腐朽,组织坏死,肌肉萎缩,强化血液混杂着体液和机油从他身体里渗出,弥漫进地面的泥土中,蔓延着浸湿了轻沙。生命枯竭了,男人就这样死去了,然后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了眼睛。

    见到悬停在自己面前的光粒子,他流下了眼泪。

    如果你能活到现在那该多好啊,就可以迎向美好的未来了,看啊,人类和奥菲以诺的希望已经到来了。我们的幸福就在眼前了。

    光粒子飞入了男人的胸口,好像华子在亲吻着他一样。

    ……

    ……

    ……

    罗斯

    从我降生之日起,我便知道,我是为了奉献而死的。

    我若虔诚,始终得善。我若祝福,万生如愿。我若尊信,天福降至。

    我站在墓碑前,大理石制的十字架在傍晚的空气中散发出冰凉的气息,不规则的纹理和昏暗的氛围触动着我的神经。十字架的侧面有因岁月而形成的斑痕,腐朽而古朴。

    我短暂的童年时光很快度过了,同大多数穷人家的孩子一样,生活一日似一日的黑暗,永远没有出路,没有终点。

    我的父亲抛弃了我们,是我的母亲一人将我抚育成人。在我们困隘的那段时光中,是她教会了我相信希望。也让我明白了,天主的爱,并非源于虚幻,而是可以切实的照入每个人心间。现在,我的母亲长眠于这一方小小的坟墓中。

    我把嘴唇贴在冰冷的墓碑上吻了吻,转身离开了。

    我生命中第二重要的人,是弗斯教父,母亲去世后,我就跟随他在那所破败的教堂工作。我隐隐觉得,弗斯教父绝非普通的老神父一般,他的身份似乎更加高大和神圣。

    将爱带给世人,让光照射人间,这就是我们的使命。这是弗斯教父对我说的。因为上帝不能亲自降临世间,身为圣职者便应作为上帝的使者,给芸芸众生赐予慈爱。

    我们宽恕罪人,聆听他们真挚的忏悔。我们给人救赎,为受困者指名人生的明路。我们替亡者祈祷,指引纯粹的灵魂飞向天国。

    我离开墓地后,沿着熟悉的石子路走向教堂。推开教堂的大门,我却发现了不对劲。所有的蜡烛都熄灭了,教堂里充满粘稠的黑暗,我看见弗斯教父倒在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教袍,两个身穿黑衣的男人站在他的身旁,脸上带着残酷的笑容。

    这时有一个黑衣人看见了我,笑着对同伴说道:“怎么办,祖铭,我们被人看见了耶。”

    “都说了不要喊我的名字。”另一个面容俊秀的男子敲了敲他的头说着,掏出手枪指向我,“唉,什么都要我来干呢。”

    我感到不妙,正准备逃跑,这时我看见他的枪口闪动了火光。我的胸口绽放出了一朵血液的花朵,好像我的心口在燃烧,我的意识也渐渐沉沦了。

    这不应该是我的归宿,神啊,请拯救你的信徒吧。

    ……

    ……

    ……

    疯子

    市精神病院中,天色渐暗,白天里那些大声叫嚷的精神病人此时也大多安静了下来。门卫松了口气,可以不用忍受他们可怕的叫嚷声了,心里盘算着来年一定要找机会辞职,老干这工作迟早会把人逼疯。

    不过也有够无聊的,夜色变浓,天上的星星多了起来,灯光一片片熄灭,看来工作人员多半也歇了,门卫无聊地打起了哈欠。他把头探出门卫室,左看右看,发现没有人,于是露出了一脸奸笑。他打开柜子,掏出了珍藏的美女写真,入神地看了起来。

    就在这时,门卫室的门“啪”的一下被打开了,吓的他一秒提上了裤子。只见走进来了一个穿着警卫服的男人,他一进来就对门卫嚷嚷道:

    “不好了,有病人逃跑了,就是250室的那个!快去找啊,要是被上头知道人不见了那就完蛋了!”

    门卫一听吓得跳了起来,拿起手电筒就冲出了门外。那穿着警卫服的人看他跑了出去,嘿嘿一笑,开始操作起了机器。精神病院紧闭的大门打开了,他堂而皇之地从大门走了出去。

    沿着公路走出数里,确认身后没有人追来后,他嘿嘿笑着,把身上的警卫服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病号服。

    “嘿嘿嘿,这就让我逃出来了,这帮人可真是蠢啊,我看该被关进去的是你们吧!”

    他兴奋的说着,忍不住在路上蹦跳起来,露出了狂热的神色:“人类真是太无聊了!就不能给我弄一些有意思的玩意儿吗,啊?整天日复一日的这种生活我已经过腻了!赶紧来个人实现我的愿望啊!”

    就在这时,一个普通人无法听到的声音出现在他脑中:“哦?我感受到了一股不一般的精神力量,看来你也是我要找的人啊!”

    ……

    ……

    ……

    华寻悟

    他从小生存在乡下,为了努力赚钱而来到都市寻找工作,原本为人单纯的他在处处碰壁之后,心中变得更加的阴险,偶尔会冷笑。

    哪怕如此,他仍然坚定着心中的底线,直到有一天,他在下班回家后,路过一个小巷子时,偶然发现了自己的一个男同事正对着一位女性拉拉扯扯,自己原本不打算介入,但是看见那位女性求助的表情,他知道他应该做什么。

    他将那位男同事赶走,而看着哪位喝醉的女性,自己不得已之下,一手环着她的腰,将对方送回家里,却不知道这一幕被人拍了下来……

    第二天,当他再次回到公司后,自己却是被人指指点点,而昨天的哪位男同事则是在和其他同事述说着昨天他偶然拍下的照片。

    寻悟并不明白,过去对待自己那么友好的同事,现在却用着看垃圾一般的眼神看着自己。

    不久后,老板将自己炒了鱿鱼,而那位男同事则是升职了……

    他再次变成了无业游民,没有人愿意雇佣自己,不久后,他再次遇到了那天晚上救下的女子以及男同事,女子抱住男同事的手臂,而从两人那大声的沟通可以听的出来……哪天晚上的一切都是被计划好的。

    寻悟崩溃了,原本以为自己是因为救下了一个女性才落得这种场面,结果现实却狠狠的打了自己一巴掌,这一切都是被计划好的。

    他心中的底线在不知不觉中被彻底抹去,他看着那对狗男女,手握一块板砖,慢慢的朝着他们走去……

    最后,他抱着一颗毫无底线的心,来到了进化空间,开始了他的杀戮生活……

    ……

    ……

    ……

    常乐

    常乐看着赖在自己脚边的一只长满灰色绒毛,体型圆润的猫,无奈地蹲下身来,抚摸着它光亮的皮毛,猫发出了畅快的“喵呜”声。

    “喂,呱子,我说你之前都跑哪去了,一天到晚就知道乱跑,真不怕变态杀人魔把你抓去炖了?”

    “喵呜~”猫这样回应着,别看它是一条身价昂贵的纯种英国短毛猫,却一点也没有绅士作风,反倒是喜欢整天在外面浪荡,拈花惹草。

    “说你就给我好好听着啊,嗨呀,别蹭我。”呱子在常乐的胯下钻来钻去,抖动胡须叫着,常乐胡乱在它身上撸了两把就站了起来,“我有事要出门,你就老老实实看家吧,呱子,这也是你看门猫的职责啊。”

    说着他反手带上了门,不理会猫在里面“咔咔”的挠门声,独自出了门。

    似乎因为一直以来那件案件的影响,人们在大白天也不敢外出了,街上异常是冷清,零星的路人脸上显得焦急又担忧,那个人给整座城市都笼罩上了灰色。

    路过一个狭窄的小巷,常乐忽然听闻里面传来了打斗声,探头一看发现一直住在这一带的捡破烂老赵正在被两个小混混痛殴。

    “嘿,你个老不死的,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

    “未经允许随便捡走我们的东西?不打算给我们兄弟俩点赔偿吗?”

    “混账东西,给老子住手!”常乐看见这一场景,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他抡起拳头二话不说就往两人身上打过去。

    一顿拳脚过后,常乐被打的牙龈出血,眼睛旁高高肿起来一块,身上也青一块紫一块。不过另外两人身上也好不到哪去,那两个混混因为忌惮常乐年轻力壮,左右对视一眼,撂下一句狠话就跑走了。

    常乐连忙过去扶起了老赵,“没事吧,老赵?”

    “唉呀,人老了,不中用了啊……”老赵机械地重复着这一句。

    “你心也是大啊,明知道最近这情况,还不避一阵子,这还要出来?”

    老赵苦笑了起来:“不行啊,总是要吃饭的,不干这个我吃什么啊。”

    “欸,这事也真气人!”常乐看着那两个混混逃走的方向攥紧了拳头,“因为那个碎尸杀人狂的影响,警察没闲工夫,结果这帮土狗垃圾倒是猖獗起来了!”

    “这事闹得人心惶惶啊,有什么办法哩,我就是想混口饭吃,他那丧尽天良的怎么偏和我过不去呢。”老赵抱怨着,唉声叹气,常乐看在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把凶手揪出来!”常乐信誓旦旦地说着,“一定让那个混蛋收到法律的制裁,还大家伙一个平安!”

    “你小子认真的吗?”老赵狐疑地盯着常乐,这小子老是正义感顶天,常常做出一些不自量力的事情,“使不得,连警察都连他没办法,就你,不行不行!倒可能把性命搭上!”

    “那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吧!就放任那杀人犯逍遥海外?现在因为这件事,大家平时连大气都不敢喘,警察又抓不到人,被耍来耍去!倒是那帮社会渣滓没了管制,欺人霸市,什么事他们都干的出来呢!”常乐恨恨地说道,他恨不得现在就将这些人全部用手撕成两半。“我没法坐视不管,既然警察起不了作用那我就自己来!”

    “欸,你小子迟早有一天折这上面……”

    老赵絮絮叨叨地说着,常乐不管他的劝告,阴沉着脸继续向前走去。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已经一年半了,一年半以前,这座城市开始发生了大大小小的杀人碎尸案,凶手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已经有无数无辜的人死在他手下了。两年来,公安局调动了各地的警力,来来回回死磕这个案子,甚至从外地请专家,组建专案组也没能抓到那个凶手。最后甚至听说连专案组的主力成员也在凶手刀下牺牲了。

    一时间恐惧笼罩了整座城市和局面,人人自危,那个凶手也在民间有了一个流传久远的称号,“碎尸”。然而碎尸带来的影响还远远不止如此,为了应对碎尸,公安局抽调走了几乎百分百的警力,全城搜索碎尸的下落。这也就使得其他犯罪事件的管制下降了。于是罪恶滋生,那原本只敢在阴暗中活动的污秽居然也出现在了阳光照射之下。所谓的黑帮黑道越来越张扬放肆,因为缺乏管制,他们几乎无法无天,抢劫、杀人、人口贩卖、器官倒售、毒物交易,无恶不作。

    提到这些事情,常乐只觉得心底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愤恨与悲痛。他是一个极其富有正义感的人,一生中最大的理想就是帮助别人。看见无数受害者的亲人痛哭,大家心惊胆战的生活,他就心里隐隐作痛。他渴望去帮助他们,就算自己的力量是如此微薄,但是只要去做的话大概也能给绝望的现状带来一丝光明吧。他只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够帮助曾经受到伤害的人,让他们的脸上绽放出一丝笑容,只希望自己可以保护别人,无论自己怎样都好,去帮住别人,给别人带来欢笑,那自己所做的就不是没有意义。

    这样想着,他开始思索碎尸的事情。这家伙以前基本杀的人都没有共同点,完全是在随机杀人。但是近些日子好像不一样了,被残忍杀死的人的范围开始收缩,大多是一些14到15岁的孩子,这或许是个突破口。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前方的街角传来了一阵喧闹打斗声,他内心一惊,难道又有事件发生了。

    一个粗壮雄浑的声音传来,其他声音都在给这个声音帮衬。

    “操,妈的臭娘们儿,还想来阻拦我豹哥!我告诉你,我要的人谁也帮不了!”

    “豹哥!这……这女人有点能打啊!哥几个都伤了!”

    “感动我们的人,你不想活了吧,今天你和那个小崽子都别想活着离开!”

    “兄弟们,上家伙,她再厉害也是只有一个人!干死她!”

    常乐拼命地冲上前去,见到了他永生难忘的一幕。几个拿着钢管和刀子的混混围攻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年轻女人,那女人的背后正艰难保护着一个大概上初中的男孩。她挥舞着一把小刀,和多于自己五六倍的男人们搏斗着,好像一头护崽的母狮子一般勇猛。那一群流氓混混竟然被她打的节节败退,不过那个女人身上也有很多血痕和伤口,随着她剧烈的运动伤口不断被撕裂,从里面流出的鲜血几乎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小水滩。

    那一群混混中为首的那个看上去格外彪悍,他此时正拎着另外一个年龄大概16岁的女孩,他粗壮的大手像钳子一般牢牢抓住女孩纤细的手臂,在她的手臂上留下红痕。女孩眼里啜着泪,脸上还有巴掌的红印,嘴里害怕地喊着“哥!哥!”,手里还紧紧抱着一个打了补丁的破旧书包。常乐透过她的手臂看见了书包上绣的一个“露”字。

    “哥!你在哪!快救救我!呜呜呜……”女孩拼命哭喊着。

    彪悍男人捏住她的脸颊,强迫她面向自己,恶狠狠地说道:“别他娘的给老子叫了,就你那个窝囊废哥哥,早他妈怂的自己远走高飞了,哪里还会记得你!”

    “不,不会的!他不会抛弃我的,哥他不会的!”女孩哭的更凶了,彪悍男子索性在她脸上又狠命打了一巴掌,这一下直接把她抽昏了过去。

    而另一边,被重重围攻的女子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她痛苦地喘息着,但依旧拼命抵抗着,一步也不退让,不让她身后的男孩暴露在危险中。

    “沐姐,你……”男孩面露悲伤。

    “小文……我,我不要紧……”女子断断续续地说着,她摇摇晃晃地几乎要站不住了。

    “你们这群混蛋,给我住手啊啊啊啊啊啊!!!”常乐迅速掏出手机报完警后,拼命奔跑了过去,挡在了那群流氓和女子之间。

    “你他妈又是哪冒出来的?!”为首的那个又惊又怒。

    “你们快逃!这里交给我!”常乐对着女子和男孩说道,面对着挥舞手中武器的几个暴徒就冲了上去,他用余光瞥见男孩正搀扶着女子向后退去,他稍稍松了口气。

    “无论如何,也要拦住他们。”常乐这样想着,和暴徒们战斗在了一起,棍棒敲打在他身上,传来剧烈的钝痛,刀子刺入体内,血液喷洒了出来。没有比这再痛苦的事情了,一口鲜血从常乐口中喷了出来。

    但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他们,尽管生命即将流逝,但我不会后悔的,只要我能够帮助他们,让他们的脸上再一次绽放笑容。让那对姐弟,在他们彼此的爱中继续幸福的活下去就好,我是个身无长物之人,但是我希望曾被我帮助过的人能够稍稍感受到一丝希望,勇敢的活下去,这就是我人生的价值啊……

    常乐满足地想着,就这样死去也算是值了,至少这是为了我选择的人生……他最后回过头去,想看一眼那对姐弟,却在弥留之际感到了命运无情的嘲弄。

    男孩把手中的小刀刺入了女子的胸口,血花绽放,给拼命战斗过的女子披上了血的华衣,美丽、血腥而残酷。

    你在……做什么?

    那可是深深爱着你,拼命保护了你的人啊!

    眼泪迈过常乐的眼眶流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自己拿命去守护的,被现实毫不留情的撕碎了,他曾经一直坚信的事物,在临死的一刻崩塌了……

    难道我做的一切真的是徒劳吗,难道我注定无法守护生命吗,难道我就真的一丝一毫的价值都没有吗?为什么你要背叛忠于自己的爱,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感情原来是子虚的吗,我为了帮助人们做出的一切努力都只是白白浪费吗,不……不要这样……让我看见爱,让我在死前看到我一直追寻的光啊……我想要帮助大家的理想,真的毫无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