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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天,训练完成。

    就在刘琦终于松了口气的时候,管家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公子,刺史大人催您出兵了。张将军说,给您的兵卒已经在城郊军营候命,等着您去交接。”

    呵,这就等不及让儿子去送死了吗?

    刘琦冷笑:“知道了。”

    管家抹了把冷汗,赶紧退下去。

    自从那天在刺史府回来之后,大公子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管家是心惊胆战。

    而房内,刘琦果断选择将现有的士卒和武将,全部召唤进现实。

    刘琦心念一动,整支队伍瞬间消失,只留下几十个刀盾手在领地里防御。

    稍后,霍去病就会自带五百士卒而来,不需要他再去一个个调配。

    之所以是五百,因为目前的5级村庄,召唤到现实的士卒最多只能500人。

    对此刘琦倒不意外,不然的话这金手指也太大了。

    反正剩下的士卒放在领地里守卫村庄,也不会浪费。

    就在将士卒召唤出来的同时,系统再次响起了提示:“五天后,会有第二波敌人大举进攻,此次进攻规模更大,请宿主做好准备!”

    又有敌人?

    刘琦愣住,然后了然。

    系统果然不会那么容易让他好过。

    不过五天的时间,去雁城至少也得三天,一天解决战斗。

    看来,得留在雁城解决完游戏的危机,才能回城了。

    这样也好,给他的亲爹和好弟弟一点反应时间,免得他们没机会继续作妖。

    “赵二,你去府门前等着。待会有个叫……算了,姓霍的义士来投,让他直接带兵去郊外山上等我。”

    赵二不是武将,只是个从小被养到大的护院家丁而已,闻言木木的一点头,什么也没问,径自就去了。

    “唉,霍去病,说不出口啊……”

    刘琦叹息一声,还好赵二为人木讷,只知道服从命令,这要是那个从小看着原主长大的管家,肯定会问东问西的问个没完。

    “来人,换甲胄,牵马来,本公子要去城郊大营!”

    至于武器,还是原先的君子剑。

    至于为什么不换成长枪或其他战阵常用的长兵,原因很简单——他根本舞不动!

    65的武力是压根不够看,刘琦在发现他舞枪舞个一炷香就会腰酸背痛之后,果断放弃了更威武的长兵。

    在武力值足够之前,还是乖乖用他的佩剑吧。

    反正现在也要不了他这个弱鸡大公子亲自上战场。

    不过回来之后,倒是要想法给自己弄个厉害的枪术老师。

    银枪在手,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可是每个穿越到战乱时代的男人的终极梦想!

    “弱鸡啊……”

    骑在温顺的枣红战马上,刘琦看了看自己的小细胳膊,又瞥了瞥边上五大三粗的几个家丁,无语凝噎。

    第一万次怨念,哪怕穿到吕布身上也好啊!

    到了城郊大营,一名偏将恭恭敬敬的把刘琦引到偏僻处的一座营地,讨好的笑:“大公子,这便是蔡将军为您准备的三百精兵。”

    看着校场上一帮面瘦肌黄,站都站不稳,还得靠长枪撑着的老弱病残,刘琦嘴角抽抽,半晌没回过神。

    早知道蔡瑁不可能给自己精兵强将,但也不至于搞得这么明显吧?

    缺胳膊少腿也就算了,有的要么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要么是还没车轮高的孩子。全都是饿得皮包骨。

    就这帮人,别说剿匪了,能不能活着走到雁城都得打个问号。

    而且,三百步卒当中,竟连一个领兵校尉都没有!

    这是让刘琦一个标准的公子哥,去亲自带着这三百老弱病残,冲锋陷阵?

    “大公子,您看……?”偏将弯着腰,颤颤巍巍。

    他也知道这事太过分,可他一个小小的偏将,除了听命行事还能怎么办?

    唉,神仙打架,偏他这种小喽啰受罪。

    刘琦看了瑟瑟发抖的偏将一眼,知道这是个推出来挡枪眼的,也懒得去为难他,摆摆手拨马就走:“罢了,好好养着他们吧。”

    好歹也是为刘家卖过命的,拿这些伤残老兵去当炮灰,刘表蔡瑁做得出,他刘琦做不出。

    偏将一愣,眼看着刘琦的背影渐渐远去,赶紧大喊:“大公子,除了他们之外,蔡将军没给您别的兵!”

    “本公子自己招兵!”

    荆州城,刺史府书房内。

    刘表“哗啦”一下将书案上的东西全部推翻,勃然大怒:“这个逆子,他想干什么!”

    “一个兵都不带,是在污蔑我刘表谋杀亲子吗!”

    “老爷,别气坏了身子。”蔡氏忍着喜意,凑上去细细安慰:“琦儿的脾气您也知道,那孩子从小就犟,您可千万别跟他计较。”

    听到刘琦做的事,刘琮也忍不住喜上眉梢,然而在父亲面前还得忍着。

    蔡瑁给他打了个眼色,刘琮恍然,拱手试探道:“父亲,不若孩儿再去军营点些兵马,给大哥送去?”

    “送个屁!”刘表怒气勃发:“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他刘琦想死,就去死吧!”

    ……

    荆州城外,刘琦打马来到山边,果然见玄甲黑盔,披着鲜艳红袍的霍去病带着五百多黑甲骑兵,正于山腰上静静而立。

    远远看去,便知这是一队精锐兵马。

    霍去病望见刘琦的身影,不禁面露喜色,打马上前来,抱拳道:“主公,让末将好等!”

    “哈哈,等不及建功立业了?”刘琦知道霍去病这些天老憋在游戏里早就憋坏了,闻言哈哈大笑:“军情如火,咱们这就开拔!”

    ……

    黑熊岭,原是雁城附近一个无名的小山头。

    因传说中,曾经有村民打此路过时,偶遇到浑身漆黑的巨熊,顿时大骇,慌忙逃窜。

    黑熊岭的名头,也是因此得来。

    此处的海拔并不算高,地势却很险峻,又正卡着四通八达的要到,乃是雁城的门户,自古就盗匪横生。

    数个月前,一帮悍匪横空出世,不仅拦路抢劫,还在山中修建了寨子,招兵买马,与当地官府对峙。

    雁城守将派兵清缴过几次,奈何其首领悍勇,麾下收拢了上千亡命徒,人数堪堪上百的官军根本不是对手。

    到现在,甚至对雁城的城池产生了威胁。

    从当地人口中得知,现在的黑熊岭悍匪之嚣张,方圆百里都是他们的地盘。

    而堂堂官军,却只敢龟缩在城里连头都不敢冒,根本无法保一方太平。

    三日后的清晨,刘琦带着霍去病并一帮召唤出的人嘛,和伪装成商队的五十步卒到达了黑熊岭附近。

    在询问过当地百姓之后,刘琦选择了距离黑熊岭约十里左右的一处官道附近,作为接敌地点。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此处是通往雁城的必经之路,经常有商队往来,不会引起怀疑。

    加上左右的地势较为空旷,利于骑兵冲击。两侧又有丛林,可用于隐蔽。

    当然了,这样的地形地势,谁都知道是上好的伏击地点。

    换做一般的盗匪,不会选择在此处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