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黑衣人一个个的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也应该过上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隐藏在黑暗之中保护她的安全。
虽然她曾经已经跟这些黑人过,可是这群黑衣人直接无视了她的命令,依旧守在这屋子的周围,把这院子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简直一只老鼠都进不来。
要是她不发现那也就算了,但偏偏风止歌的感官比较强烈,所以这群人虽然隐藏的比较好,她还是能发现的了,这种被人监视和保护的感觉的确让人很不爽。
所以现在看到夜临把这一群叫出来同她们同桌吃饭的时候,风止歌脸上才露出了一抹笑意,毕竟这也是算迈出了一个开头。
有了这样一个开头,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她就不相信夜临下面的这些人一个个的都是傻子不成,有这样好的条件在他们面前摆着,他们还不知道去用。
夜临坐在风止歌的对面,尤其是当他看到风止歌脸上露出这样阴测测的笑容的时候,夜临便觉得有些不妙。
只是他左思右想,看了看风止歌的举动之后,又没有发现任何不妥,摇了摇头,夜临便只能把这个疑惑放在了心郑
反正他的这个丫头向来不按常理出牌,如果他按照他家丫头的心思去猜的话,那无疑是大海捞针,与其如此,他还不如把这件事情给放一放,反正他这丫头也是属于他的,任何人也抢不走,如此,他也就放心了。
他已经回到京城这么多了,京城之中的事情可能也已经被李凌云给解决完毕了,等李凌云来同他们会合之后,他们便会继续前往废墟。
这里的事情应该也就会告一段落。
所以如果他们不待在这里,他这丫头就算有千百种方法也拿他无可奈何。
把内心的这种不安隐藏下来之后,夜临便抬头看了看风止歌,尤其是当他看到这一群黑衣人阻挡他视线的时候,夜临的脸上也是多出了一抹不耐烦,明明这一大桌子饭菜是他为风止歌做的,可到头来却白白便宜了这一群臭子。
搞得他现在都没有半点食欲。
反观旁边的风止歌吃的那倒是一个欢快,夜临看到风止歌这个样子,嘴角也是微微扬了起来。
罢了,只要他家丫头高兴,怎么样都无所谓。
……
南方的村庄之中,夜临和风止歌正上演着一场你情我愿的戏码,而在京城之郑
李凌云此刻正骑着马朝着京城郊外急辞而去。
那早晨,他们的人马在洗劫京城的时候,李凌云便已经安排人把那个姑娘给提早送出了城。
又把她安排在了自己曾经居住过的那个茅草屋。
现在他把京城的事情也告了一段落,自然是要把这个丫头给接出来的。
况且他还没忘记他曾经的目的是什么,这丫头他必须要带着,然后让他跟着他一起去废墟之郑
夜临和风止歌这两个家伙实在是太讨厌了,有事没事就在他面前秀狗粮,搞得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如果他这一次前去再不知道带一个女饶话,那估计要被风止歌给笑惨了。
而且夜临看到他时时刻刻待在风止歌的身边,也总是会胡思乱想,总对他没什么好脸色。
他又不是一个有受虐倾向的人,自然不可能把自己放在这种位置之上,所以这一次他打算回到风止歌和夜临身边的时候,也要带上一个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还要比风止歌温柔一百倍,一万倍。
风止歌这个母老虎,他总是要让他瞧一瞧,什么才叫女人。
而在茅草屋里面等候李凌云的那名女子,听到外面传来的马蹄声之后,眼中也是露出了一抹惊喜,随后便急匆匆的冲出了门外。
当他她看到李凌云真的没有食言来到茅草屋的时候,少女的眼中也是露出了一抹惊喜,然后赶紧迎了上去。
有可能是出门有些着急,少女竟然连鞋子都没有穿,而李凌云看到这名少女脸上这样着急的神色之后,脸上也是露出了一抹笑意,随后便抬脚走到了女子的身边。
“这些日子苦了你了,现在我来带你离开!”
这名女子听到李凌云的话,最后赶紧摇了摇头。
“奴家怎么可能责怪公子,如果不是公子出现在青楼外面的话,女子恐怕这一辈子就难逃厄运了,女子还得报答公子救命之恩呢!”
少女现在已经被李凌云取名为云娘。
这个人和他在京城北街留下的那个女子完全不一样,以前她的云娘被那一群人给害死之后,他为了寄予相思之情,所以并在京城之中找了一个和芸娘有些相似的人,并且资助她在北街开了一家豆腐店。
不仅如此,每一次他回到京城,总会到北街的豆腐店里面呆上几。
在那里他总能找到以前的回忆。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眼前的这个女子和芸娘一点关系都没有,芸娘已经离开他五年了,他这五年之中为了麻痹自己的感情,总是游历在外,在各国之间流转,总是在刀尖之上跳舞。
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现在也应该告一段落了,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子,他总是能从这饶身上看到一些属于芸娘的特性。
芸娘和眼前的这个女子一样,都是那么的勤劳,也是这么的善良,还有如茨善解人意。
所以李凌云才会对其念念不忘,就算这一次去废墟他也得把她给带着。
而云娘如今看到李凌云真的遵守诺言来接她的时候,她的脸上也是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随后整个人便依靠在了李凌云的身上。
而李凌云美人在怀,居然没有拒绝,反而伸手抱住了她。
“京城出现的事情也已经告了一段路,我在京城的任务也已经完成,现在你愿意跟我走吗?”
云娘听到李凌云的话之后,眼中眼中露出了一抹疑惑,随后便从李凌云的怀抱之中挣脱了出来,不解地问了一句。
“公子,您这是要去哪里?”
“我们要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