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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 古代逃荒记(04)

    一行人走走停停, 终于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可以落脚的破庙。

    那是山神庙,庙中央空荡荡的, 原本安在上边的朱红色大门早就不见了踪影。墙壁半倒塌,屋顶也是破破烂烂, 随时可见大大小小的窟窿眼儿。

    一行人进了山神庙, 老者和四五岁以下的孩子,就在庙里带着,其他青壮以及妇孺则去了外边捡柴火找吃的。

    狗蛋儿和春花、夏花没跟着一起去,他们三跟在季言之的身边,出了山神庙, 不远处有一条小河, 季言之打算去那儿看看, 有没有吃的。

    河面上结了薄薄一层冰,目前正在以缓慢的速度消融。

    季言之站在河边看了一会儿, 透过薄冰层,河水里缓缓有小黑点在游动。

    那是鱼, 大概只有一二两重的鱼。

    如果是以往, 季言之肯定能抓着, 拿来熬汤。但是现在嘛, 老了老了, 不得不服老,只能开口让狗蛋儿、春花、夏花三人沿着河边走, 看看能否捡到如河蚌、螃蟹、小虾米等水产品。

    如果不能, 那就拔点草根,加水熬煮成草糊糊,味道不好, 但至少能够活命。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季言之空间里的确堆放了不少的好东西,甚至连简单处理过的野味儿都有,如果靠空间的存货,肯定能够轻轻松松,逃荒迁移的途中,不会一丁点的伤亡。

    可空间里的东西,季言之能光明正大的取出来用吗?

    可以是可以,但依着季言之的心性,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会从空间取食物。

    这样说好了,他一个上了年龄,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哪里来的本事无中生有,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凭本事吃饭而不是通过‘空间’捷径,顺便带着亲近相熟之人,一起躺赢。

    季言之悠悠的叹了一口气,眸光深邃的看着狗蛋儿拉着两个姐姐,开始按照他的吩咐,就沿着河边捡些指甲盖大小的小鱼小虾。运气好的话,还能见到‘搁浅’大概有拇指宽大的小鱼苗,和巴掌大,被突变天气冻得僵硬的螃蟹。

    这些都是食物,必要时能够让人活命的食物。其实不用季言之刻意提醒,三个半大的孩子,几乎将肉眼范围内,他们三认为可以吃的一切都收集起来。不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收集了小半斤。

    至于大人们,猎捕了一条不知道打哪儿来,瘦骨伶仃的野狗,连汤带水,大家都吃了一个水饱。

    夜里寒风又起,不过捡拾的木柴够多的缘故,相对来说,并不觉得寒凉。

    “针线都带着吧。”季言之突然出声吩咐道:“老大家的,你领着老二家的、桩子媳妇将‘捡’来的棉袄拆了。制成一条条被子。我有预感,接下来还得冷。”

    狗蛋儿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

    “这个天气已经够冷了,再冷会冷到什么程度啊。”

    季言之瞄了一眼狗蛋儿冻得通红的脸蛋,一句话都没说的坐在篝火旁,阖目假寐。他得保存体力,可没什么闲工夫跟时不时就要坑一下亲爷的孙子东拉西扯。

    而季言之没有理会,狗蛋儿自觉不好意思,就嘟着嘴巴,走到了春花、夏花两个姐姐身旁蹲着。

    春花、夏花两个姑娘正在拆今儿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棉衣,有股说不出来的味道,正就着篝火火光忙碌的众人并不嫌弃。

    实际上,这些年来,苛捐杂税日益增多,季言之他们原来所在的小村落即便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种出来的粮食也只是勉强够温饱。一遇到灾难,比如说让整个小村落只剩下几十人口的干旱,那就真的是为了活着苦苦挣扎。

    季家日子好过,那是因为三个孔武有力的憨憨儿。哪怕是狗蛋儿这位长房嫡孙,也是个机灵鬼,每回出去不拘什么,都能找到吃的。季言之相信,哪怕他没有来,在冰雹雪灾突然而至霜冻大地的时候,季家人陆陆续续的死去,狗蛋儿也是活到最后的那一个。

    扯远了,总之季言之口中的日子好过,很显然和当代人理解的不同。

    季言之经历太多,对于他这种随时都可能爆发咸鱼心态的家伙来说,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勉强符合好日子的定义。而对于古代人,特别是习惯了日出而起日落而栖的庄户人家来说,能吃饱穿暖就是顶好的日子。

    可以说,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谁愿意离开故土,前往陌生的地方。

    事实上,幸好季言之在冰雹突降的那一晚,及时醒来,又及时作出带着剩余的季氏族人逃荒的举动。在季言之他们走后不久,就有一伙穿着盔甲的府兵跑来‘征粮’,看到已经成了废墟一片的村落,暗骂一声晦气匆匆离去。

    也就说如果季言之没有及时作出迁移的决定的话,他们尚不足百余口的季氏一族,将迎来灭顶之灾。横行霸道的府兵口中的征粮,可是比强盗抢劫还要可怕。

    这其实都不算什么,要是府兵想扩充人马,强行抓壮丁,那才是真真正正的灭顶之灾,自古以来的兵祸,可不仅仅指的是两兵相交,祸及百姓。这些事儿,季言之并不知道,即便知道了,季言之也只会庆幸不已。

    现在的他,一夜没睡,哪怕早上起来昏昏沉沉,也在忧愁冰雹一过,真的遭遇雪灾后,该怎么前往四季如春的南方。要知道现在的南方,可不是后世经济高速发达的地区,而是蛮荒。顾名思义,人烟稀少。

    去了那儿的话,活肯定是好活着的,可是一路上,最起码不比一路往北来得轻松。

    季言之叹了一口气,叫来出破庙打水准备烧锅的狗蛋儿,难得好言好语的学问他想不想学武。

    狗蛋儿摇头,拼命的摇头。“阿爷你可真是为难孙儿,孙儿对学武不敢兴趣,与其学武,孙儿还不如好好读书,考功名光宗耀祖呢。”

    “想法不错,但是不现实。”

    如果不是遭遇战乱,或许季言之还要表扬狗蛋儿一句有志气,问题是现在天灾**齐齐到来,一身武艺在身,怎么着也比读书人更加能够护着亲朋。不是季言之嫌弃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而是乱世之中,大部分读书人都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季言之那张苍老布满了皱纹的脸上,满是复杂。

    “狗蛋儿,现在这世道越来越乱了,读书可以明事理,但并不能很好的保护家人。如果阿爷是你的话,我会选择……”说道此处,季言之笑得宛如菊花盛开。“……文武兼备。”

    狗蛋儿:“阿爷,你是不是太看得起孙儿我了?”

    “没出息的东西。”季言之笑骂一句。“你不是一向自诩自己是老季家最聪明的人吗?怎么阿爷说了一句,让你文武兼备,你就虚了?”

    狗蛋儿皱起眉头:“可阿爷也说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其他的先不谈。阿爷,等找到新的家园,再说到底读书还是习武的话好吗?”

    季言之一听这话,直接呵呵这个坑爷的孙子一脸。

    事实上,季言之也的确这么做了,不是故意的啊,主要是他们爷孙俩东拉西扯的时候,破庙外边突然吵杂起来。正在做着早饭的妇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各自的男人,而她们的男人,则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季言之这位老族长,显然在等着季言之拿主意。

    季言之:“……”总有种族人都不善于动脑子,跟三个憨憨儿同一款的属性。

    “……狗蛋儿,扶着阿爷,咱们出去看看。”季言之吩咐道:“春花、夏花你们跟着你们阿娘、婶娘带好妹妹弟弟们,等会儿不管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许出去。”

    春花十二岁了,再等两三年就可以议亲了,可以称得上半大的姑娘。很懂事,季言之一吩咐,就赶紧点头并且造作。

    这是习惯使然,主要是季言之没来之前,三个儿子都是老实憨憨,平日里看不出什么,但一遇到事情就急得六神无主,原主季老头就这样当家做主惯了。

    好在季老头挺重男轻女的,但对于五个孙女,都很疼爱。

    安排她们做事,不过是庄户人家的常态。对于庄户人家的孩子来说,姑娘好不好说亲,相貌只是次要,勤劳能干纺纱织布做饭女红一把抓的姑娘,哪怕貌如钟无艳,那也会求亲的媒人踏破门槛。

    狗蛋儿扶着季言之,小心翼翼的出了破庙。

    如季言之所想,破庙外边之所以变得嘈杂无比,是因为又来了一波难民。

    他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就好像行走的人形骷髅架子。

    他们与一大早就出去找吃的季家青壮发生了争执,主要是有饿得眼睛都发红光的难民想强抢季家青壮手中,长得很像土狗的豺肉。季家青壮肯定不会任由对方抢夺,所以不出意外,就出现了对持的情况。

    对方难民多,不过都挺瘦弱。而季言之这边,青壮不少妇孺也不少,总体来讲两方难民,表面上看起来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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