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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无人在意

    鹤鸣山虽不及名山大川,山势雄浑,奇景林立,却也有独到之处。传闻中,鹤鸣山盛产萤火虫,而且比之山外普通的萤火虫更大更亮。到了夜晚,成群的萤火虫飞舞在林间,远看就犹如九天之上的银河落入凡间,如梦如幻,堪称奇景。但这种萤火虫只在鹤鸣山深处,因而很少有人亲眼见过。

    荷歌早就想去见识见识,奈何提了几次,都无人响应。仲昊是最不愿吃苦的主,一听说看景取乐还得跋山涉水,立马偃旗息鼓。恪嘛,两耳不闻窗外事,来了这聚下谷和在书馆没什么分别,整天不是在河边亭子里看书喝茶,就是在帐篷里喝茶看书,于这件事上定然没有兴趣。而徐清夏旧伤未愈,更是不方便出行。

    徐清夏此人嘛常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为人又随和大度,谦逊有礼,对身边人也很体贴细致。荷歌与他倒是十分谈得来。

    譬如徐清夏告诉她,相传贺州曾有一口古井,井中流的却不是水,而是醇香的美酒,一时名声大噪,无数人竞相前去观看。荷歌虽觉得这个是卖家的障眼法,却想不出个中由头。徐清夏却轻轻笑了笑道:“不过是卖酒之人故弄玄虚,那井下做了闸口,想它是酒时便关上有水的那边,放开有酒的那一头。再派些托们四下起哄,这买卖就成了。”

    “你既然知道,怎么不去揭发他们?任由他们做这样欺人的勾当?”

    “行走江湖,自然是与人为善,广结友不结仇的好。再者,他们的酒也是好酒,不过是想借此打出点名堂来,好做生意罢了。”徐清夏很是泰然,“做镖局行嘛,与人方便便是与己方便。”

    他说这话的时候,荷歌的同情心又有些泛滥。总觉得徐清夏时时处处小心谨慎的样子很让人不忍。又念着他孤身一人不易,便更与之亲近些。

    这一次起意去看萤火虫,荷歌原本想的第一个人便是徐清夏。可是他的伤始终未愈,一直在服药调养。山中路不好走,到了夜里也还是有些风露,荷歌又不知道具体去哪能寻到,若是在山里转上一个晚上,徐清夏的伤怕是吃不消。

    荷歌心里便有些不大痛快,这几日都恹恹的。纠结了许久,最后决定还是去问问恪愿不愿意同往。

    恪的帐篷里墨香淡淡,他本人正提着笔在抄写一篇往生经文。白净的手指抚着笔杆,黑色的墨迹在纸上缓缓晕开,此刻因抄写的是佛经,面上虽清淡,更多了一分虔诚。荷歌打帘进去的时候,恪的眼眸微动,隐在日影里,看不真切。

    最近他特别爱抄经文,那一串一串繁复的文字看得荷歌眼晕,不过恪写出来却很好看,一行行小字俊逸清秀,气韵流畅。

    荷歌像往常一样,静静的趴在桌边看了一会恪写字。羡慕一阵,陶醉一阵,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来意。手里转着衣带,扭扭捏捏的开了口,末了,抛出一个充满希冀的眼神。

    恪只是浅浅的笑了笑,从纸间抬起头,道:“我一向不喜欢虫子。”顿了顿又道:“你问问仲昊吧,他可能有兴趣。”

    “本公子怎么会喜欢虫子?”荷歌还没来得及失望,脑后头又响起了一个更她让失望的声音。

    逆光处,仲昊一身鲜红的长衫,腰封上一颗宝石光晕剔透,长发松松的束在脑后,懒洋洋的用玉骨扇打起门帘,晃进帐内,行到荷歌身边,低头看了她一眼,嗤笑了一声。径直在矮塌上坐下,顺手给自己倒了杯茶,一边喝一边道:“原来你还没放弃去看虫子的想法啊?从前倒没发现你这么执着。不过我劝你还是放弃吧。鹤鸣山深处山木奇诡,白日里都容易迷路,更别说夜间了。那关于虫子的说法真正看到的人没几个,不可信啦。”说完寻了块软垫靠在身后,闲闲的打了个哈欠。

    荷歌皱着眉头听仲昊说完,又把询问的目光抛给恪。

    “仲昊说的也有道理。鹤鸣山不常有人际,夜里进山不妥。”恪沾了墨汁,从容的继续誊写。

    荷歌虽也知道恪同去的可能不大,但还是免不得稍稍抱点希望。其实这次来聚下谷,荷歌本以为会很有趣,仲昊与恪却是半步也没有离开营地四周,皆是些寻常的饮宴、垂钓、看书。连带着自己也只能在营地的灶房里打发时间,见天的鼓捣新鲜的吃食。吃的仲昊每日看到自己都眉开眼笑。

    相比于这样清汤白水的度日,荷歌倒渐渐有些怀念端城喧闹的市集,和集市上那些热情的大叔大妈们。所幸鹤鸣山上还有萤火虫可观,这便燃起了荷歌莫大的执着。虽是处处碰壁,也愿意处处试一试。

    她起初觉得仲昊是最有兴趣一同寻观之人。便殷勤的每日里更勤快的给他送各种山中野味做出的吃食。仲昊倒也不含糊,照单全收,酒足饭饱,听完她的提议,仲昊手里拿着个茶杯,慢悠悠的喝了一会,眨着眼道:“仲夏蚊虫这样多,却还要为着一群虫子跋山涉水,披星戴月,啧啧啧,你说说你这是怎么想的?”

    荷歌一口水噎住,带出一连串急促的咳嗽。

    在荷歌的一声声咳嗽里,仲昊再一次慢悠悠开口道:“你看看,被本公子一语点醒吧。不用谢了,昨日吃的山椒野鸡不错,回头我让清夏派人再去捉几只,劳你再做几次便也就算谢礼了。”说罢,嘴角轻笑,伸手拍了拍荷歌的背,摇着玉骨扇便走了。

    荷歌咽了咽口水,愤愤地把之后几天的山椒野鸡做成了变态辣。

    此刻,希望全部落空,荷歌心里大大的失落,连带着这几日的无聊和委屈都涌了出来,她什么也没再说,只是咬了咬嘴唇,便出去了。

    看她出去了。仲昊放下茶杯,望着荷歌略显凄楚的背影,道:“这丫头为看个深山里的虫子,几次三番央求你我,应该是真心喜欢。过几日无事的话,咱们不妨陪她去转转。”

    “且等等吧。”恪正写完菩提的提字,最后一笔落的极是从容。

    仲昊似乎想起来什么,低低笑了一声,“上次我诳她做了许多好吃的,最后也没陪她去成,这丫头为了报复我,做的变态辣山椒野鸡我还记忆犹新。你可要当心哦。”说罢,拣起桌上一页佛经,放在日光下看了看。忍不住赞道:“果然写的不错。你这一手字,若是拿出去,能换不少银两呀。”

    恪默默看了看铺了一桌的墨迹,伸手将他们都收拾起来,连同仲昊手中的那一页也收到一处。竟然付之一炬。火舌渐渐燃起,把那一行行娟秀的小字照的通亮,然后化为灰烬。恪的脸照映着火光也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仲昊从矮塌上抬头望向火盆,待火焰逐渐暗淡,把玩着手里的玉骨扇,转头看了看帐外晴好的天,“商队刚把新到的汗血马送来两匹,今日去驰马如何?”

    “浮屠城有眉目了?”恪坐到仲昊对面,一边分茶,一边问道。

    仲昊点了点头“嗯,如你所料,如今的浮屠城已经改天换地了。新的首领叫洛离,与我们倒是挺心意相通。往后,只要是我宋家的商队,过浮屠城的地界便能畅通无阻了。”仲昊很是开心,扬眉继续说道:“无数的宝贝,只要本公子喜欢,尽可收入囊中。”

    恪低头呷了口茶,嘴角轻扬,“浮屠城如此通情达理?”语声中听不出是疑问还是反问。

    “浮屠城嘛,条件自然是有。”仲昊用手肘撑着头,看向恪,“他要用浮屠城的人马与我们宋家合作,说白了,这个洛离,他不想再做强盗,而是要做一个生意人。”

    “这样的交换倒也不过分。”恪说道。

    仲昊点点头,“是了。浮屠城今后便会成我宋家在西域的一个据点,来往贩货,也方便许多。局面越友善,我们获利越多,这样划算的买卖,没有理由不做啊。”

    恪提壶为仲昊倒茶,笑道:“如此,便要恭喜你了。一块心结也算了了。”

    “这便还是要感谢你的谋划啊,为我们早早安插了人在浮屠城,否则那浑水一般的地方,我们如何摸的清。不过说来奇怪,此次本想见一见这位朋友,却一直未探得。不知何故。”仲昊瘪了瘪嘴,略有些遗憾道。

    “想来若要保得周全,还是不见为好。”恪起身,整了整衣衫,道:“走吧,咱们去试试你的良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