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无故闯进生活里的荷歌,并没有给恪造成太大的困扰。
他本就生活的默默无闻,与邻里更无半分交情,加之书馆的生意也冷清的很。端城里除了那些偷偷钦慕于他的深闺小姐外,很少有人注意到明月书馆里多了一个女子。即便有几个闲人问起,恪也只觑一觑问话之人,清淡的回一句:“舍妹。”便再无其他的解释。倒是弄得那人不尴不尬,自讨没趣。
如此这样几次,也便无人再问了。
荷歌身子养好以后,就勤勤恳恳的揽下了书馆里的一切杂活——洗衣、做饭、打扫。样样没拉下,也样样十分尽心。
恪一开始还真有些不习惯,往日里自己一人随意惯了,冷不丁多了一个人,方方面面都特别上心周到,也会闹出不少尴尬。
譬如恪刚换下的衣服,一会功夫就晾在了院子里。翻了几页的书,一会不用,就被整整齐齐的收了起来,还得去重新找出来。刚喝了一半的茶、写了一半的字,出去寻个东西的时间,回来就不见了,一应茶碗、茶盏、毛笔、砚台都已被洗的干干净净的放在一旁。常常令人哭笑不得。最令人头疼的还是荷歌刚开始学做饭的那段日子。酱醋不分,糖盐不辨,菜的味道琳琅满目,总能出其不意。
好在荷歌是个聪慧之人,这样尴尬的境遇并没有持续多久,书馆的生活便又沉静了下来。
但,似乎又与从前不太相同了。
荷歌与恪的性子正好相反,爱说爱笑,两个人正好一冷一热。
越是临近年关,城里家家户户忙着过年,书馆的生意就越冷清,就连巷子里都很少有人走动。
明月书馆依旧如初,连个红灯笼都没挂。半点新年将至的样子也没有。
“好看吗?”恪的眼前垂下一张喜鹊报春的窗花。顺着往上看,就是荷歌一张红扑扑的笑脸。
恪点了点头,“嗯,不错。”
荷歌又把窗花举到窗前比了比,自顾自说道:“好像剪的小了点。”
荷歌穿着一身玫红的衣裙,领口袖口都有厚厚的绒毛。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挽了一个小小发髻,鬓边别着一支芍药形制的发簪。气色好了许多,粉中透着红,一双杏核眼笑起来弯弯的,如二月的春潭,明媚清澈。
她把窗花放下,走到炉边暖了暖手,又拿起剪刀和红纸剪了起来,一边剪一边道:“恪,你喜欢什么样的?我跟着市集上的吴妈妈除了学会剪喜鹊,还会剪迎春花,炮仗,腊梅这些。吴妈妈可厉害了,还会剪人像。她答应我下次等我这些画画鸟鸟剪好了,就教我剪小像。”
恪没有回答,静静的靠在椅背上看书。
荷歌对此习以为常,继续道:“后天就是除夕了,我把这些窗花都贴上,也好显得我们书馆喜气些。”
话刚说完,就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
“客官随便看看,需要什么招呼我。”荷歌一边说着,一边回头,只见一个高大壮硕的男子正抱胸站在门口。由于逆光,脸看得不是很真贴。
一般光顾书馆的,都是些读书人,文文弱弱的,与眼前这五大三粗的汉子决然不同。荷歌看得呆住了片刻,再开口就有些磕绊,“客,客官,书都在那边架子上,随便挑选吧。”
现如今是年关,街上就没几个人,眼前之人又不像善类,荷歌有些心慌的转身想去拉旁边的恪,却发现原来恪坐的位置上已经空无一人了。他是什么时候走的,自己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荷歌紧张的握了握手里的剪刀,警惕的看着来人。
那人走了进来,露出一张极为粗犷的面孔。他冲荷歌一乐,露出一颗闪闪发光的金牙。荷歌立时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手里的剪刀更加握紧了两分。
“小姑娘,这店里的老板是不是位公子?”金牙慢慢悠悠的走了过来,拿起恪刚才写的一篇字左右看了看,顺手揉成一团扔在地上。鹰一样的眼睛就盯在了荷歌身上。
荷歌心里害怕,往后退了两步,不巧正背对着后宅的门。那金牙的目光越过荷歌,朝后宅望了一眼,笑道:“多谢小姑娘指路。”说完扬手就是一劈,荷歌只觉得眼前瞬间一片黑暗,失去了知觉。
金牙蹲在荷歌面前,上下细细打量了一番,啧啧了两声,“真是个细皮嫩肉的绝色美人,今天运气好,居然有此等意外收获!等老子揭了榜,把你一道带回去,好好陪老子耍耍。”
金牙从怀里取出一条铁鞭,“啪”的一声甩开,洋洋得意的进了后宅。
也不知过了多久,荷歌醒来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自己正趴在恪写字的桌上,手边是剪了一半的窗花,而恪依旧和方才一样靠在椅背上看书。荷歌坐直身子,直觉得脑袋一阵阵的发晕。刚刚那个凶神恶煞的金牙呢?难道只是一场噩梦?可明明那么真实,荷歌甚至记得她刚才冒出的冷汗。
“睡醒了?”恪的声音从书后传来,从容淡漠。和往常没有半点不同。要是刚才金牙真的来过,他怎么可能如此平和呢?荷歌心里直犯嘀咕,但是一切看不出异常啊。
“怎么在发呆,还没睡醒吗?”
“你没看见一个大金牙吗?”荷歌脱口而出,却马上又后悔了。万一真是自己做梦呢?
果然,恪捧着书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添了杯茶递到她面前,“喝杯茶醒醒神吧。”
荷歌讪讪的接过茶碗,眼角瞥到了恪写的字。等等,刚才大金牙不是扔了恪的字吗,那张是今早恪刚写的,抄录的是元稹的《南秦雪》,若是能找到那张字,不是就能知道到底是不是梦了。荷歌一边喝着茶,一边眼睛四处找寻。
“你在找什么?”
“额……你早上写的那篇《南秦雪》啊,我觉得写的特好看,想再看看。”
恪静默了片刻没有答话,荷歌心里咯噔一声,难道被自己猜中了!如果真的有金牙的存在,他看上去那么凶悍,听他的意思似乎是专程来找恪的,那恪与他是什么关系呢?金牙现在在哪里?是不是刚才没有找到恪,现在躲起来了?那我是不是要让恪赶紧避一避?
荷歌正兀自纠结,恪已经递出一张字帖,正是她找的那张。字帖上是恪一贯气韵流畅的小楷。一片字写得周正有力,十分好看。只不过在字帖的中部有一块水迹,把四周的字体都浸泡的有些化开了,十分扎眼。
恪把那副字放到荷歌的面前,“原本不想告诉你,怕你尴尬。你睡着的时候把这字垫在脸下,这上面是你的……”
恪还没说完,荷歌已经红着张脸一把把字抢了过来揣进怀里。“知道了,知道了,我以后会注意的。”一溜烟跑回了后宅。
荷歌的背影消失在后宅院子里。恪放下手里的笔,挥了挥手,从书架的阴影里侧身闪出一个人影。
那人走到桌前,恭敬的垂手立在一旁。
“这丫头醒的真快。”,恪转过头,淡淡的唤了一声“扶哲,”伸手将桌上一卷誊写好的往生经文递了出去。桌前的扶哲躬身接过。“虽然我很不喜欢刚才那个刺客,既然人都死了,还是送一份经文,度一度往生吧。”
“是,公子。”
“照老规矩办吧,寻其他几个地方放点消息,把来的揭榜人都除掉。”恪靠在茶炉边,茶水的热气氤氲而上,带着丝丝茶香。“时候不早了,你去吧。事情办完,你亲自去趟庙里,为他们做场法事吧。”
扶哲把经文揣进怀里,再一揖便转身离去。
炉子里的水煮的久了,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恪提起茶炉将青玉的茶碗沏满。每每心烦的时候,只要喝上这茶一口,心里就透亮许多。
那丫头太眼明心细,不过一篇字而已,或许,她不是最好的人选。
这个揭榜人已经是今年的第二个了。他们来的有些太快了。恪蹙了蹙眉。揭榜人是黑市里专接杀人越货买卖的杀手的称呼。自己的名字对他们来说有些致命的吸引力,因为他的人头在黑市赏金已经高达万两黄金。多年来几乎每几年都有揭榜人找到他。不过他们都没能成功。算起来也有十多年了。而今年却不同,一年内竟来了两个。也许,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恪呷了口茶,含在嘴里,任由茶的甘苦充盈整个口腔,满满的茶香渗透进每一寸唇齿间。
这一次,必须一击而中。否则,就是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