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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年春,西域。
白日已尽,黑夜未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小酒场,宛如沧海中的一叶孤舟。这乃是黑道白道各路人马,在进入荒无人烟的大漠之前,最后的歇脚饮马之处。
这种地方,向来鱼龙混杂,法理道理管不上用。若想保住性命,一是要低头做人,少惹事,二,是要把腰间的家伙磨利了,藏好。
在这地界上,谁膀子粗,谁就是爷。
今日傍晚,这酒场被一伙盗贼给包了。屋外拴着几十匹马,屋里头是几十条胡子拉碴、衣冠不整的糙汉,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一身汗臭,满嘴粗言。
听他们讲,贼人们今天刚劫了一支商队,这是来庆功的。从日暮到黎明,酒场里头所有的酒肉都由他们独享,别的酒客只能就着酒香下饭,敢怒不敢言。
毕竟,论膀子粗不怕死,谁比得过这帮滚刀肉?
“瞧这娘们儿!”
盗贼们喝到了兴头上,其中的一个红脸大汉,“咣”地一声将酒壶敲到了桌上,指着邻座的一个女子便喝道:
“这黄毛金眼的,俺瞅着像个妖怪!”
经他这么一点,附近的贼人们纷纷转过头,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顿时便哄闹起来。
“可不是嘛!”
“这金毛,是美女狐啊,俺在城里听说过,专吸男人的精气!”
“咱们这几个月不见女色,最不缺的就是他娘的精气!兄弟们一起上,还喂不饱这只狐狸精?”
“说得是啊!”
那女子生着一头明亮的金色卷发,双眼是世间罕有的琥珀之色,那白皙的肌肤与立体的五官,皆非东方人特征,倒是分外的貌美,就连京城的宫女,见了她的样貌,都要妒上三分。披在她身上的那条防沙的袍子,非但不能掩盖住她那姣好的身材,反而还撩得这群贼人浮想联翩、蠢蠢欲动。
这帮盗贼一个个喝得脸红脖子粗,正愁不够尽兴呢,见了这么一位美女,正如饥肠辘辘的野狼碰见了肥美的羊羔,自然是一哄而上,围了个水泄不通。
“我听说你们胡人共妻......”
人群中的一个佝偻黑瘦的家伙,露着一口残缺不齐的大黄牙,上下打量着那女子的身体,猥琐地笑着,道:
“兄弟们赚了大钱,自是不会吝啬,今儿个晚上一人送你一个相公,你要是不要?”
这话一出口,周围那一圈汉子便也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更有好事的,高声叫道:
“也算俺一个!”
一般的女子碰见这种事,怕是魂都要被吓飞。可这胡人女子,不但胆子大,涵养也出奇的好,不动怒,不畏缩,竟掩着嘴巧笑道:
“诸位官人豪礼相赠,小女子自是不敢不收。就怕诸位命数太薄,活不过这花烛之夜。”
那帮盗贼听见这话,先是一愣,接着便一齐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哈哈,这娘们说的什么玩意?命数薄?”
“上头的嘴是挺硬的,下头的也让俺见识见识!”
周围的酒客见着这一幕,纷纷垂下脑袋,闭口不言,稍有点善心的,也只能摇着头,叹着气,小声念叨一句“傻姑娘”。
在这法外之地,这样的戏码每日都在上演,长期往来与此的老手们都已见怪不怪了。女子独自在外,若是没点护身的本事,受了屈辱,也只能认栽。怕就怕她这种不识好歹的,惹了这帮虎狼,被一刀剁了都算好的,到时候陷进求死而不得的境地里,可是后悔都来不及。
“砰!”
这个时候,酒场的门被人一脚踹了个大开。这一声巨响吸引了屋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那些盗贼。他们纷纷放下了伸向那位金发女子的脏手,扭头望向了门边,都想看看究竟是哪个没长眼的这么大胆,敢打扰他们的好事。
“店家,上酒!”
那偏中性的声音之中带着三分稚气,七分豪气,既似江湖女侠,又像少年勇士。
走进来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秀气的脸蛋既白净又细腻,与这荒野之中的住民大不相同。他穿着中原望族才会穿的细布长衣,漆黑的布料上绣着金色的花纹,腰间别着一把用镶了宝石的蛇皮剑鞘包裹起来的长剑,手里头,则拎着一条沙漠款式的防风斗篷。他那一头乌黑的长发被绑成了一条三股的大麻花辫子,搭在了右肩上。
这少年进了门,很是鄙夷地瞅了那帮盗贼一眼,便随手拉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店小二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又是赔笑,又是鞠躬地对他说道:
“对不住啊这位客官,本店的酒肉都被买去了,今晚只有素菜和茶水。”
那少年听他这么一说,扫了一眼,正巧看见了盗贼们拼起来的大桌上,那堆得满满的酒水肉菜,便皱着眉头,刻意提高了嗓门,大声道:
“哪个短命的这么大面子?生人吃一碗,还给死人祭一碗?”
傻子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整个酒场里头百多号人,个个都听见了他这句话。那些怕事的酒客,皆倒吸一口凉气,缩着脑袋,不敢多看一眼。胆子大点的,便侧目瞟了过来,瞧瞧这位小老爷是怎么把自己作死的。
盗贼们铁青着脸,不再去理会那名金发女子,转而围到了这少年的桌前,黑压压的一大片,像一堵人墙。店小二见了这架势,吓得是屁滚尿流,逃跑都跑不出直线来。
“喂,小子!”
为首的那个七尺大汉,在那少年对面坐了下来,二人的身形差距之大,就像一头熊,对着一只猫。顺带一说,这家伙,就是方才最先注意到那金发女子的汉子,看他那气势,应当是这伙强盗的首领。
这汉子端起手里的酒碗,“咕嘟咕嘟”地喝了个干净,接着对着那少年打了个恶臭的酒嗝,熏得他睁不开眼睛,又哈哈大笑道:
“呵哈!俺瞧你生得白净,像个女娃,剁去手脚,也能卖个好价钱!”
“我瞧你生得粗壮,像只猿猴。”那少年如是回敬道,“若是剁了脑袋,也是二两好肉。”
“找死!”
那盗贼头子闻言大怒,一脚踹翻了桌子,拔起别在腰上的砍刀便要动手。与此同时,那少年也不声不响地将手按到了腰间的剑柄上。
银光一闪。
举起来的砍刀最终没能落下,那壮硕的盗贼头领,则成了断头之鬼,晃了两下,倒在地上,血流得像是打翻了的酒缸。他的脑袋滚落到一边,死不瞑目。
执剑的少年侠客站了起来,甩手一记空挥,便是“嗡”的一声闷响。剑刃滑破空气之声,沉得令人耳膜发痛。他的双瞳之中,只剩下一片没有任何杂色的血红,那柄精钢长剑之上,甚至没有一滴鲜血。
盗贼们震惊了,此等宝剑,此等剑法,绝不是他们这种人能随便见识到的。短暂的惊愕过后,便是冲破了理智的暴怒。贼人们顷刻间变作一群猛兽,张牙舞爪、嗷嗷大叫着扑了上去......
然后,被那少年一一斩落。
在场的人,都是常年在这不法之地摸爬滚打的老油子,可谓是见多识广,却没有一个,能看清那少年的剑技,没有一个,能看清那些盗贼究竟是怎么死的。回过神来,少年的周围,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
数十具尸体,以众星拱月之状伏倒在他的周围,皆是一剑封喉,干净利落。直至最后一个盗贼死在转身逃跑的那一瞬间,那少年的脸上、衣服上,乃至剑刃上,都没有沾上哪怕一滴血。
这位稚气未脱的少侠,乃是真正的,“杀人不沾血”的高人。
“好!”
这个时候,不知是谁起了个头,旁观的酒客便纷纷拍起手,叫起好来。
“好剑法!”
“杀得好!”
这少年不为四周的欢呼所动,面不改色地收起长剑,径直走到了方才那帮盗贼喝酒吃肉的大桌前,端起一个没开封的小酒缸,拔了塞子对着嘴灌了起来。他在掌声之中将酒一饮而尽,而后将那酒缸往地上一砸,一抹嘴,拱手道:
“既然此处不卖酒,在下也不必久留,告辞!”
丢下这么一句话,他一甩袖子,头也不回地就离开了这间酒场,走进了那落日的余晖之中。
(二)
少年出了酒场,披上斗篷,不出百步,便被身后之人追上了。
“多谢少侠出手相救,实在感激不尽!”
是方才那位被贼人纠缠的金发女子。
少年回头看了她一眼,道:
“小事一桩,不足为道。”
“奴家复姓八云,单名一个紫,敢问这位侠客尊姓大名?”那女子如是,拱手言道。
“无名。”少年淡淡地说道,“已死之人,无需姓名。”
“那,称您为无名氏,是否得罪?”
“随意。”
“奴家自那日出之处的东之国而来,要一路西行,去那日落之处。”名为八云紫的女子,如是说道,“不知这位无名侠客,是否同路?”
那没有名字的少年并没有马上回答她的问题,他一声不响地踩着脚下的沙子,抬头望着那橘红色的天空,与那火焰一般的云朵。半晌,他开口说道:
“同路。”
“既然同路,可否同行?”
“不必多言,跟上便可。”无名氏说道,“不过,我日出而息,日暮而行,且这前路崎岖苦寒,你要有所准备。”
“与子同行足矣。”八云紫笑着说道,“奴家要去西方取一味救命之药,这位无名大侠,又是要去西方的何处,去做何事呢?”
“去那白日落尽之处的夜之国,去取那将死之人的性命......”
二人的足迹渐渐消失在风沙之中,正如他们的身影,被夜幕所吞噬。西方,前方,残阳之辉最终散尽,漫长的夜晚降临人间。无名的侠客与东之国的神秘女子的,那向着夕阳、长达一万里的旅途,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