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崇明在升任柴放肆的侍卫统领老大后,工作时的确是兢兢业业的。
为了搜寻楚铮和宙斯王的下落,这几天中他合眼的时间,绝不超过十个小时,精神疲惫的已经接近了崩溃边缘。
可是柴放肆还是不满意,要不然也不会冷冷的问:“你说你都搜过能想到的藏身之所,那你都是找了哪些地方?”
额头贴着地毯的马崇明,颤声回答:“四个居民特区,包括下面的下水道等隐藏设施,但都没有得到想看到的结果。而且,为了预防那两个人乔装打扮的躲避搜查,我还请求左护法配合,对上百个可疑者,进行了dnd、人体磁场等验证……”
柴放肆眼神直直的盯着马崇明,等他颤声说完后,才缓缓的说:“你抬起头来。”
“是、是!”
马崇明身子一哆嗦,慢慢的把头抬了起来,就听到柴大宙斯王又说道:“看着我的眼睛。”
“是、是。”
马崇明脸色苍白的望着柴放肆,目光停留在他金色面具的鼻子部位,就不敢向上看了,因为就算不去看,他也能感受到一股子凛然杀意,吓得他啪嗒一下,再次把额头狠狠的砸在了地板上,高声叫道:“伟大的宙斯王,请您饶恕我,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为您效力吧!”
本来,柴放肆在狂怒之下,是要用马崇明来杀一儆百的,可在听到他这样喊后,也觉得那样做未免太严酷了一点。
更何况,马崇明这几天也的确是兢兢业业工作,俩眼珠子都熬的通红了,看来这些天几乎很少休息,要是为此把他干掉的话,搞不好就得寒了其他侍卫的心,反而不美。
再说了,依着宙斯王和楚铮反追踪的本事,马崇明这种不入流的角色,要是能轻易的找到他们,除非祖坟上冒青烟才行的。
所以呢,柴放肆在沉吟了片刻,才缓缓的说:“哼,你起来吧,从现在开始,要动用全部能动用的人力资源,必须在后天天亮之前,找到他们。要不然的话,你自己干脆把脑袋割下来吧。”
“是,是!”
应声虫一样的马崇明,苦涩的答应了一声,又叩了几个头后,才从地毯上爬起来,带着几十个垂头丧气的属下,急匆匆的退出了大殿。
柴放肆转身,缓步走到大殿正中央的金色交椅前,抬手摸着椅子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把黄东东几根眉毛都数清楚了的天网,这时候却说话了:“要想找到那对狗男女的藏身之所,我倒是有个想法”
柴放肆扭头看着天网,眼神闪烁:“哦,左护法,你有什么好的办法?”
天网离开倚着的柱子,向前走了几步,阴阴的声音说道:“不管这对狗男女藏到哪儿,是怎么躲过人体磁场扫描的,但只要他们还奥林匹斯山上,那么就该在这些天中喝水、吃饭。依着他们当前的处境,肯定不会敢自己跑出来找食物,这就说明我们山上,有人在偷偷的照顾他们。”
柴放肆的眼睛顿时一亮:“对,你说的不错,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快,传马崇明进来!”
守在大殿门口的金甲武士,闻马上就去召唤刚走出不远的马崇明了。
“左护法,你的确是聪明啊。”
柴放肆有些兴奋的搓着手,在椅子面前来回的走动着:“我只要在接下来的一天内,暗地里控制山上的饮食,严密监视每一家餐馆的经营录像,留意那些购买食品超过自身所用的人,就能从中寻出蜘丝马迹的!”
在柴放肆兴奋的说出这些话时,天网得意的笑着,用手摸着光溜溜的下巴,做出了一副微笑倾听的样子,心中却在想:哼,都说华夏人的智商最高,我看也是很稀松平常嘛。要不是我的指点,恐怕你就算到老,也不会找到那对狗男女的下落吧。
扫了一眼脸带得色的天网,柴放肆心中冷笑道:哼哼,没想到这个白痴现在聪明了很多。只是你难道不明白,你越是聪明,我对你就越不放心吗?嘿嘿,你就得瑟吧,趁着你还有点用处的时候,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聪明人都是活不长的这个道理!
……
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无聊的话题一样,当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一个男人时,到底是因为感情,还是通过阴道,总是让人无法搞明白。
自从宙斯王在肉体上成为了楚某人的女人后,她自己都能清晰的感觉到:她现在真的很在乎这个家伙了。
尽管自从那天后,宙斯王就没有让这厮再碰她,可每当楚铮睡着时,她却总是痴痴的望着他,要发呆很长时间。
在躲进这个休息室后,宙斯王觉得她现在完全在履行一个妻子的义务:除了不用喂他吃饭外,不但得给他擦洗伤口,而且还得帮着他大小便。
以宙斯王以前那高高在上的身份,和蔑视天下众生的狂傲,就算是打死别人,别人也不会相信,她会这样服侍一个男人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家伙最终也许会和他一决生死。
可现在呢,宙斯王却真像个贤妻那样的照顾他,所以这件事说起来有些诡异。
而那个连吃饭、睡觉都得屁股朝天的楚某人呢,好像觉得宙斯王这样服侍他,是件很正常的事儿,有时候还总是惹人家生气。
更让很多男人、女人受不了的是:这家伙完全就是个嘴碎的话唠。
只要他吃饱了、拉完了、不睡觉时,那张嘴总是不闲着,随便找个话题,哪怕是有关妇女生孩子的事儿,他也能和宙斯王吐沫星子的犟半天,直到把人家气的俏脸通红、举起双手做出要掐死他的姿势后,才肯罢休。
如果把宙斯王换成另外一个女人,哪怕是对楚铮听计从的商离歌、那夜璀璨俩人,恐怕也受不了他这么嘴碎的,也许在受不了后,不是要掐死他,就得掐死自己,免得总是听他在那儿叨叨,落个耳静。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宙斯王也许会在被楚某人噎的受不了时生气,也许会做出要掐死他的姿势,可她的内心深处,却有着和楚铮一样的感觉。
宙斯王觉得,她很享受当前的这种生活,竟然隐隐的盼着楚铮永远都不能站起来走路,那样她就可以伺候他一辈子,过一辈子这种看似单调无聊、但却很充实的生活。
伺候自己所在乎的人,其实这也是一种幸福,不是吗?
最起码宙斯王当前就有这种感觉,连她自己也搞不清这是为什么,就是觉得这几天内,是她活这么大以来,最开心的几天了。
现在已经是楚铮受伤后的第六天凌晨了,再过两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
已经习惯了跪坐在沙发前睡觉的宙斯王,像前几天那样提前醒了过来,保持着下巴压在胳膊、胳膊放在沙发边缘睡觉的样子,微微睁开一双碧蓝色的眼睛,痴痴的望着正在沉睡的楚铮,一动不动。
经过几天的休息调理后,楚铮虽说暂时还不能站起来走路,但他的脸色却好了很多。
尤其是他在睡觉时,嘴角勾起的那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使他看起来有些、有些纯真,更让宙斯王有了一种,忍不住要轻轻抚摸他脸颊的冲动。
我这样享受和他这一切的时光,算不算是堕落了呢,像赫拉那样,也是在这个休息室内。
望着楚铮发了很长时间的呆后,宙斯王脑海中想起了这个问题,但随即就被她自己给否定了:不,我没有像赫拉那样堕落,我没有!最起码我在这些天中,没有像他们两个在一起那样放纵,我只是为了他能够尽早的好起来、与我合作夺回奥林匹斯山,而做出的一点小牺牲罢了。
女人的思维,总是透着股子让男人永远猜不到的邪性。
就像是宙斯王吧,她的第一次,明明已经被楚铮夺走了,而且现在她更是很享受当前的‘生活’,但她却非得找到一万个理由,试图来掩盖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宙斯王活动了一下有些麻木的双腿,望着楚铮想:假如他真帮我夺回奥林匹斯山的话,那我在未来,还是不是会因为2012绝大多数产业的归属,和他进行不死不休的争夺呢?嗯,这个没得商量,我绝不会把祖宗留下来的基业,白白的让外人得去,哪怕我对他很、很有好感,但我和他之间,只是一种不纯洁的互相利用关系。
终于,宙斯王在望着楚铮胡思乱想时,右手不听话的慢慢伸了出去,轻轻摸索着他的脸颊,眼神迷离:假如他帮我夺回奥林匹斯山,非得以此来和我谈条件的话,那我只能把赫拉送给他了。嗯,如果他肯为我着想,能够明白我不能失去2012的心情,我是不是可以给他当、当情人?
刚想到这儿,宙斯王的思维,又迅速的发生了改变:可要是这样他还不愿意呢,那我终究还是要和他对决的,可是到了那时候,我对他到底能不能下得了手呢?唉,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呢,要不、要不……
宙斯王紧紧的咬了咬嘴唇,摸着楚铮脸颊的右手,慢慢的滑动到他的脖子处。
一个疯狂而有可怕的念头,就像宙斯王和楚铮爱爱时、迅速腾起的快感那样,攸地就占据了全身:要不现在把他掐死,然后我再自杀算了!人只要一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你的我的他的啊,从此再也不用操心,也许这样才是我和他最终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