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狄大神探,找我什么事。”陈奇双手交插,轻轻靠在沙发上。
“嘶!呼!”狄天机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吸了几口烟,陈奇可以看到对方指尖泛黄的颜色,绝对是瘾很大的烟民,几年不见,他怎么变成了一个烟瘾如此大的人了?
陈奇认识的狄天机,是一个干净清爽,做什么事都有条不紊的年轻人,对自己的工作非常负责,办案能力极为出众,被称作京都神探。
按理说,以狄家的势力,狄天机凭借自己的本事弄个什么公安部的部长当当,就和玩似的,但他偏偏窝在一个分区里,当一名探长,这种行为让许多人不理解。
或许,陈奇能猜到其中的原因,狄家的某些作派应该是极为不讨这位神探所喜吧。
“怎么,还当你的小探长呢?”陈奇这句话完全没有调侃,看不起的意思,只不过是朋友之间的一句关怀罢了。
“习惯了,挺好的!”狄天机短短几十秒的时间,就抽完了一根烟,这速度让陈奇的眼皮都跳了跳。
紧接着,他抬起了头,认真说道:“说实话,听到你回到京都的消息,我吓了一跳,作为执法者,我非常不愿意和你见面,你知道吗?”
陈奇撇了撇嘴:“当然!”
“昨天接到线报,南隍夜总会死了五个人,伤了一个,这件事你知道吗?”
陈奇出人意料地点了点头:“我知道。”
狄天机对陈奇的反应完全没有意外,只是苦笑一声:“人呢?”
“非抓不可?”陈奇目光闪了闪。
狄天机从身上掏出配枪,放到了陈奇面前,将枪口调转,冲着自己:“你说呢。”
陈奇沉默了十几秒,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示意郑立昇和巴布鲁下楼。
“有些事情未必像你看到的那么简单!”陈奇若有深意地说了一句。
“你要相信我的能力,一定会查清楚真相的。”狄天机站起身,把枪收了起来。
很快,郑立昇和巴布鲁便来到楼下,疑惑地看着陈奇,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老大,怎么了?”郑立昇挠了挠头。
“记住我吩咐你的事!”陈奇莫名其妙地小声说道,然后像是不放心似地看了眼巴布鲁:“还有,给我看紧巴布鲁。”
郑立昇一怔,紧接着瞅了眼门口站立的警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明白。”
狄天机回头招了招手,立即跑过来一名警员,拿出两张放大的素描,前者仔细看了几眼,一挥手:“带走。”
巴布鲁仿佛没有反应过来,看到有警察抓他,顿时就怒了:“干什么?”
面对这个黑大个,就算警察也发怵,一时间僵在原地不敢动手。
狄天机皱了皱眉头,有意无意地瞅了眼陈奇。
陈奇眉毛一竖,朝着巴布鲁屁股踹了一脚:“你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犯事了知道吗?赶紧给我滚到局子里去。”
对这个反应总是慢半拍的傻大个,陈奇也是无言以对,每次有什么事都不敢和他提前说,否则等待的就是无尽的麻烦。
郑立昇狠狠瞪了他一眼:“老大的话你老老实实听就行了,知道吗?”
巴布鲁虽然脑袋反应慢,但并不傻,似乎明白了什么,只好不忿地松开了拳头。
这时候,几名警察才敢靠近,这样的大块头,凭借一副手铐竟然都锁不住,足足用了三副才堪堪控制了他。
郑立昇则十分配合地伸出了手,完全不反抗地带上了铐子。
“这玩意儿还是第一次戴呢!”郑立昇似乎很兴奋,抬起明晃晃的手铐抖了抖,还朝着巴布鲁挤眉弄眼。
“哼!”黑大壮重重哼了一声,有些悻悻然。
狄天机笑了笑,也不管他们三个在搞什么飞机,只要按章办事就好,无论是谁都不会影响他对公平正义的坚持。
“有消息我会通知你的。”狄天机再次点燃了一根香烟,只是这一次吸的很慢,仿佛很享受似的。
“他们俩.........”陈奇欲言又止。
“放心,我一向不虐待嫌疑人的。”狄天机吐出一个烟圈。
“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担心他们虐待你,所以...你懂的。”陈奇玩味地笑了笑。
“咳!咳!”狄天机让烟呛着了,剧烈地咳嗽了几声,然后也没吱声,黑着脸转身下令:“收队。”
转眼间,十几名警察便押着郑立昇和巴布鲁离开了大厅。
狄天机走后,陈奇并没有移动,一直停留在门口,目光注视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有人轻轻来到身边,说苏媛找他,才回过了神。
陈奇来到苏媛办公室,后者正整理着桌子上的材料,刚刚开完高层会议,她似乎心情不错,新公司一应事务差不多都准备妥当了,新产品的研发也已进入了议程,正在向着更高更好地目标前进。
陈奇并没有告诉她郑立昇和巴布鲁被警察带走的事情,只是说派他们俩出去办事,很快就会回来。
苏媛也没有多问,只是告诉他第二天会去参加一个业内会议,陈奇想了想,准备让马景荣随她前往。
苏媛很疑惑为什么陈奇不陪她,后者只是说要去看望一个住院的朋友,这个人对他很重要。
.............。
狄天机将郑立昇和巴布鲁二人带到了海昌区分局,这俩人对昨天晚上的案子供认不讳,不过虽然承认了,但却一口咬定是正当防卫,声称对方持枪准备杀人,他们为了自保才发生了冲突。
南隍夜总会并没有留下视频录像,据经理说正好昨天停机检修,狄天机觉得这件事发生的也未免太巧了。
可是那位提供线索的证人是狄天机一直非常信任的卧底,所以他在得到情报之后立即就展开了调查。
虽然没有南隍夜总会内部的视频录像,但狄天机通过调取附近街区的摄像头监控,还是发现了郑立昇和巴布鲁的身影进入过夜总会。
人证物证俱在,二人又坦白杀人,案件似乎很轻易地破了,只是这个正当防卫却很难界定,如果没有目击证人,恐怕法官不会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