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竟成虽然答应了姚意涵,愿意接受姚意涵的采访,愿意在《J-Young时尚》杂志上上一个专题,但金竟成还是有着自己的要求。
要求之一,采访需要简单,金竟成可不会接受太长的采访。
要求之二,金竟成不会临时再特意拍摄一张杂志封面了。
金竟成让姚意涵将拍摄杂志封面这一项给省掉了,本来姚意涵对此有些不满,不过,当金竟成说出他的理由后,姚意涵便满意地笑了。
理由很简单,既然这次的专题是关于mrJin的,也是关于奥斯卡的,金竟成觉得,就用他在奥斯卡颁奖典礼惊艳亮相那一刻的画面作为杂志封面更好,可以从视频上进行截图,然后经过电脑修饰,就是一张很好的杂志封面了。
这样的话,确实更好,更符合这次的专题,也更能吸引读者的关注。
其实,金竟成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最近真的太忙了,不想耗费时间经历,特意为《J-Young时尚》杂志再拍摄一张封面照片。
别看只是一张封面照片,因为《J-Young时尚》杂志现在已经拥有很多读者了,加上姚意涵这丫头在拍照的时候很细心很认真,如果金竟成在她手下拍摄一张封面照片,也会耗费不少时间精力。
另外,金竟成还给姚意涵提出了建议,那就是,让姚意涵在这次的专题中,稍微侧重一下mrJin在奥斯卡上穿的两套服装,毕竟《J-Young时尚》是一本时尚杂志,且背后有J-Young时尚文化公司,金竟成的两套服装,就是J-Young服装品牌的。
这样的话,又能进一步带动J-Young服装的销量了。
对于这个建议,姚意涵很兴奋地接受了,因为她知道,这个建议真的很好。
……
采访是在**C娱乐工作室金竟成的社长办公室里进行的。
这天下午,当金竟成赶到**C娱乐工作室的时候,姚意涵早就等候在这里。
金竟成带着姚意涵走进了他的社长办公室,立刻进行简单的采访。
采访真的很简单,时长只有十分钟。
没办法,因为金竟成只给了姚意涵十分钟的采访时间,而且采访的问题,事先经过申澜和金竟成的两重审核。
十分钟的采访结束后,金竟成不客气地对姚意涵说:“好了,采访结束了,你可以走了。”
姚意涵一脸郁闷,没好气地说:“社长欧巴,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其实刚才姚意涵在对金竟成进行采访的时候,就感到了郁闷,因为采访时间太短了,采访内容又严格限制了,让她这个杂志主编完全没有私自发挥的空间。
金竟成噗嗤一笑:“只是让你走而已,怎么就讨厌你了?”
姚意涵噘嘴:“如果你不讨厌我,干嘛这么急着赶我走啊?”
金竟成无奈地说:“因为我还有事情要忙啊,总不能让你一直待在我的办公室,看着我工作吧?”
姚意涵嘿嘿一笑:“如果你愿意,我是不介意的,我今天有的是时间。”
这次轮到金竟成面露郁闷之色了。
顿了顿后,金竟成玩味地说:“你今天有的时间?看来你最近很闲啊,嗯,看来我得让你的申澜欧尼好好审查一下你的工作了,是不是偷懒了。”
姚意涵急忙说:“社长欧巴,我没有偷懒,你可别冤枉我。”
金竟成玩味地说:“那可不一定哦。”
姚意涵“哼”了一声,顿时委屈得不说话了。
半晌后,已经坐在办公桌后面的金竟成,望着姚意涵笑着说:“怎么?觉得委屈了?”
姚意涵沉默以对。
金竟成心里有些纳闷,想着,这个疯丫头现在怎么这么容易就感到委屈了?以前的她可不是这样的女生啊。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姚意涵已经爱上了金竟成,她自己也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这份爱意,所以现在对金竟成说的一些话比较敏感。
即便是姚意涵这样的疯丫头,在心爱的男人面前,也会展现出非比寻常的样子,何况现在的姚意涵,早已不是2004年的那个疯丫头了,要成熟了不少。
金竟成没再继续开玩笑,微笑着说:“好了,别跟我闹情绪了,欧巴只是在跟你开玩笑而已。”
姚意涵“哼”了一声,脸上却重新露出了招牌式的笑容。
姚意涵走到了办公桌前,坦然说:“社长欧巴,我还有一件事要找你。”
金竟成问:“什么事?”
姚意涵笑着说:“给你背一首诗。”
金竟成诧异:“一首诗?”
姚意涵点了点头,立刻背起了一首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
作者:金竟成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听完姚意涵的背诵,金竟成笑着说:“这不是我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念的诗吗?”
姚意涵说:“是啊,不过我把它给翻译成了韩文版。”
金竟成点了点头。
确实,当初金竟成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念这首诗的时候,念的是英文版,念的作者名字是mrJin,而刚才姚意涵背的是韩文版,作者名字变成了韩国这边的金竟成。
金竟成顿了一下,便立刻揣测到了姚意涵这丫头的目的。
自打金竟成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发表获奖感言的时候,现场朗诵了这首诗,这首诗就一下子红了,因为这首诗真的很好,很容易流行,也因为金竟成以mrJin的身份,在奥斯卡的舞台上,赋予了这首诗很特别的意义。
之前金竟成在美国的时候,就有包括《名利场》在内的十余家美国顶级报刊找到了金竟成,希望能刊登这首诗,最终,金竟成选择了一家名为叫《纽约客》的杂志进行刊登了。
《纽约客》,又叫《纽约人》,是一本美国老牌杂志,创建于1925年,是一份美国知识、文艺类的综合杂志,内容覆盖新闻报道、文艺评论、小说、散文、诗歌、漫画以及纽约文化生活动向等,原为周刊,后改为每年42期周刊加5个双周刊。
尽管《纽约客》上不少的内容是关于纽约当地文化生活的评论和报道,但由于其高质量的写作团队和严谨的编辑作风,让它得意在纽约以外也拥有众多的读者,就连中华国,也有许多该杂志的铁粉义务翻译并分享《纽约客》上的精彩文章。
金竟成会选择《纽约客》刊登他的这首诗,一方面在于,这是一本文艺风格比较突出的杂志,适合发表诗歌,另一方面在于,金竟成本人也喜欢读这本杂志,早年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就买过数十期这本杂志。
金竟成的这首诗,创造了《纽约客》有史以来单首诗歌的最高稿费。
这件事也被美国的一些媒体报道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