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路虎口被生生震裂,但他来不及查看自己手上的伤势,忙扑到了浩哥儿面前:“浩哥儿!伤在哪里?!”--自己眼看就要结婚了,要是伤了小舅子,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浩哥儿捂着额头,松开手一看,一抹血流了下来,却是一片金属碎片划开了他的额头,幸好入肉不深,只是皮外伤。
郭大路长长松了口气,浩哥儿对这点子小伤根本不放在心上,胡乱抹了一下,兴奋地对郭大路道:“郭大哥,这是什么法器?我看着,倒比弓箭好使唤。这如同蜂巢一样的尾部,填进的子药,似乎可以连续施放,这要是临阵对敌,成千上万人一起施放,何人能敌?!”
郭大路捡起散落在地上的左轮碎片,一边细细查看,一边对浩哥儿道:“你倒是有眼光的,这刀剑枪棒等冷兵器,被我手里的左轮手枪等热兵器淘汰是必然的趋势,我此前发明的**,就是为了作热兵器的发火药的。”
“可是今日试枪,咱们的冶炼技术还不过关啊,大黑虽然能制造出精确的零件外形,但是制成枪身的合金坚固度依然不够,这才试了几枪就炸膛了。幸好我们运气爆棚,没有受重伤,可如果在战场上,战士手里的枪械接二连三的爆炸,嘿嘿,那还打个屁仗啊,直接投降就行了,不用敌人打上来,光炸膛就炸得自家军阵半残了!”
郭大路有些灰心,说到底是自己知识不够扎实啊,很多东西只是半瓶子水晃荡,不对,连半瓶子水都说不上,最多只知道一个皮毛。比如说这热兵器,虽然有大黑这作弊器在,自己可以制造出外形完全一样的左轮手枪来,可是制成枪身的合金,却不是大黑能自行合成的。除非垃圾桶能传送过来高合金钢,让大黑吃了,大黑才能复制出来。
郭大路叹了口气,这样看来,自己想发展热兵器,也只有一步一步来了,直接制造手枪、冲锋枪这样的后膛枪自动兵器,那是想都不用想,还是要先搞前膛枪,拉膛线太复杂,而且对枪管寿命损害较大,还是得用滑膛枪。
不过,自己的**合在一枚口径更大的新子弹里,再次试射,果然,子弹的威力增加了数倍,将一具三百米外的精钢盔甲直接洞穿!这也是因为**威力更大,这一枪打出去,可不得惊天动地,糜烂十里?”
郭大路笑着摇头:“你们说的这大枪,不叫‘枪’,该叫‘炮’。滑膛炮的确是好东西,是攻城陷地的大杀器,在我看来,炮可谓战争之神。当然,所谓一炮糜烂十里有点夸张了,滑膛炮配上硝化火药,打个两千米远没问题,再远,就难以瞄准了,精准度也大打折扣,得搞线膛炮了,不过,这难度太大。有了****,我可以制造撞击引信的开花弹,在弹体内预贮钢珠、破片,那杀死力,嘿,想一想就让人酸畅啊。”
李大眼和浩哥儿互相打量着:“炮--原来这东西叫炮。”
郭大路道:“造炮的难度可比枪大多了,我这儿有详细的图纸、数据,老李可以慢慢研制几门,练练手,主要的精力还是造枪。”
李大眼和浩哥儿都觉得有些可惜,他们刚试过滑膛枪时,还觉得滑膛枪是古往今来第一杀器,可郭大路立刻又抛了个炮出来,甚至早有设计图纸,可又偏偏不让他们全力研制这威力更大的炮,两人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郭大路自然看穿了两人的心思,笑道:“俗话说得好,贪多嚼不烂,你们别看这滑膛枪似乎制造起来颇为容易,可实际里面还有许多改进的门道。比如说,老李能不能自己生产出上好的钻头来,代替大黑并不稳定的钨钢钻头,要不然,这枪支生产受制于一只妖牛的屁股,可不成了天大的笑话?还有,咱们能不能生产出更好的精钢来?让枪管更薄更坚固,但重量却更轻,方便战士携带?或者将纸壳子弹改成金属子弹,这样就算是下雨天,或枪支落到了水里,一样可以安全发射?这里面的门道太多,就算今后我发明了后膛枪、膛线,可还面临着连发机构、自动上弹等题目,可谓穷一生精力都无数钻研透。”
李大眼一拍大腿:“郭哥儿说得对,咱们还是得一步一步来,先将这滑膛枪给吃透了。”
浩哥儿依然有些不舍,嘀咕道:“这炮用来打成群结队冲锋的骑兵是极好的,滑膛枪毕竟差了点,就算让大军列成方阵一起开枪,也不见得能完全挡住骑兵。听说胡人的骑兵以万人为阵,一股脑儿冲上来,黄沙遮天,地动山摇,我大李朝只有依托坚城才能守住。可如果有了炮,就能在野战中取胜。说不得,还能直捣胡族的老家黄龙府。”
郭大路有些意外地打量了浩哥儿一眼,浩哥儿对军事倒有一种天生的直觉,很快发现军队使用滑膛枪,采用列方阵也就是俗称的“排队枪毙”,可以发挥密集火力优势,在自动火力出现前,集火射击是最好的发扬火力输出的办法。西方在近代史上,排队枪毙大行其道,并不是他们死板不懂战术,而是确有道理。(未完待续。)